第304章
裴栖羽神色一凛,想到什么,赶紧道:“对!刚才的动静不小,只怕很快就有厉害的骷髅过来查看,我们赶紧离开。”
听到这话,宿陌兰和闻翘也想到先前宿星从火海里出来时弄出来的动静,都是神色一肃,二话不说,挑了个方向便跑。
他们刚离开不久,一群骷髅来到万骨炎地。
这群骷髅和其他骷髅不同,它们眼眶里的血色红光更加明亮,甚至几个骷髅眼眶里的血色红光隐隐渗着金红色,正是元皇境实力的骷髅。
骷髅们来到万骨炎地时,先在周围查看了下,然后凑到一起一阵咯咯咯地商量着。
商量得差不多时,他们派出去探查的骷髅也回来了,有些抱着几个骷髅头,有些押着身体完好的骷髅。
这些骷髅头正是先前想抢闻翘他们不成,反而被他们打碎身体只剩下头颅的骷髅。而那些被押过来的骷髅,则是一直在万骨炎地里寻找炎骨的骷髅们。
在这群高阶的骷髅们的威压下,一群骷髅你来我往地咯咯咯个不停。
终于,一个身体完好的骷髅指着闻翘等人离开的方向。
那群骷髅听罢,留了一些骷髅在万骨炎地,一部份则朝那方向追去。
骷髅们浩浩荡盪而过。
这里是一片荒野之地,偶尔可以看到几个起伏的小丘陵,放眼望去,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骷髅们没有丝毫停顿,它们直接越过这些小土丘,朝着更远的地方疾奔而去。
在骷髅们消失后,一个土丘动了动,露出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洞。
直到确认那些骷髅们没有折返,那土丘方才掀开,露出躲在土蛋壳里的四人两兽。
裴栖羽呸了一声,不愉快地说:“这些骷髅真烦人,要不是时间紧急,都应该杀了它们,省得给我们找事。”
离开时,他们就知道留在万骨炎地里的那些骷髅和骷髅头定会将他们的行踪告诉那些为宝物而来的骷髅,所以也没有急着逃,而是在附近找个地方躲起来。
有闻滚滚的五岩土作掩护,又有宁遇洲的阵法、裴栖羽的幻术,欺骗一群骷髅的认知并不成问题。
“接下来我们怎么办?”宿陌兰有些担心地问。
她觉得,现在的情况,就好像异宝出世,一群人为了异宝绝对不会放过任何可能拥有的人。虽说那群“人”是骷髅,但只要有思维的生物,行事方式都不会有什么偏差。
闻翘想到一个可能:“枯骨十三府应该不会通缉我们吧?”
宿陌兰和裴栖羽顿时说不出话来。
这人的想法也太直接,难不成上次在宿星大陆,萧申两家的行为给她带来如此大的心理阴影吗?
宁遇洲肯定地说:“不会,我们和骷髅到底不同,不过如果有修炼者,又另当别论。”
闻言,裴栖羽下意识皱眉,“你是说焚狱天府?”
宁遇洲颔首: “正是,听百里公子的意思,这里距离焚狱天府并不远。”
枯骨十三府里,他们如今只去过渡骨府,并经过渡骨府和龙牙府的边境,走的地方并不多,对焚狱天府所知也是从百里迟那里得知。
四人讨论了会儿,决定先去一趟焚狱天府。
这是宁遇洲提议的:“按百里公子所说,焚狱天府既然捕捉人修,证明那里应该有修炼者,说不定那里有回还骨镇的路。”
他们不像百里迟几人,是用还骨令进来,出去时只要有还骨令,也很容易出去。
他们走的是枯骨十三府的正门,渡过小冥河,难不成回去时,还要沿途折返?这样也太麻烦了。
“看来这还骨令还是有点用的。”裴栖羽说着,看向宁遇洲,“宁公子,那块仙骨,你研究出什么?”
闻球球从凶尸湖里带回一块仙骨给闻翘,又被闻翘丢给宁遇洲。
宁遇洲道:“还在研究,已经有些头绪。不过,若是想要用还骨令离开枯骨十三府,也只有一块还骨令,不够我们用。”
这倒是个问题。
裴栖羽的目光落到闻球球身上,问道:“闻球球,你还能再找仙骨吗?”
既然还骨令是用枯骨十三府里的仙骨来炼製的,可见这地方应该还有仙骨,只是不知道在哪里。
裴栖羽心细如髮,哪里不知道闻球球这只妖兽身上有异常,估计能感觉到仙骨所在,否则在渡骨府时,宁遇洲和闻翘不会让闻球球带路。
有些事情其实经不得推敲,裴栖羽又是个洞察力敏锐可怕之人,加上宁遇洲和闻翘其实也不怎么在他面前掩饰,便能推测出个八九不离十。
然而就算知道,他也不能做什么。
在黑风沙漠,当他选择留下,跟着他们一起离开宿星大陆时,宁遇洲就已经死死地把控住他的软肋。不过裴栖羽也不想做什么就是了,当他们离开宿星大陆,只有他和宿陌兰两人是同一个大陆之人,这么难得的机会,聪明人自然会紧紧抓住。
闻球球朝他叽叽叽地叫起来。
裴栖羽和宿陌兰都听不懂,便看向闻翘。
闻翘道:“闻球球说,它能找到,但距离不能太远。”距离若是太远,闻球球也没办法感应到仙骨的气息。
“那也成。”裴栖羽和宁遇洲商量,“不如我们先去焚狱天府,找个人修询问关于枯骨十三府的情况,一边找仙骨?”
宁遇洲看他一眼,颔首道:“也行。”
闻翘和宿陌兰自然也没意见。
四人离开这片荒山野岭,朝焚狱天府而去。
为了避免再遇到什么麻烦,他们特地挑一些没有骷髅地路走。
宿星也十分高兴,不用再躲躲藏藏的,加上赶路也没什么事,便和他们说它吸收仙器的事。
“那仙器是一个火属性的聚焰杵,不知道怎么会遗落在那里,那地火之所以如此厉害,也因为仙器之故……”
万骨炎地的地火原本只是普通的地火,虽品质不错,却远未达到如此可怕的威力。
然而因为有仙器聚焰杵的加持,地火被源源不断地从地底抽取上来,渐渐地演变成了一片火海,燃烧着那片骨林。
若非有那火海的火焰之威,只怕这仙器早就被人发现。
也幸亏如此,才能便宜了宿星。
其实聚焰杵并不算厉害,只要能无视火焰的威力,便能取走它。当日闻翘藉着神牌的绝对领域,将宿星送过去,当场吞噬了那聚焰杵。
等它将那仙器聚焰杵炼化后,不仅它的本体修復了一些,连器灵的身体也有了几分凝实,虽然仍不算完全凝实,却比先前那半透明、完全触摸不到的幽魂状态要好。
先前万骨炎地深处绽放的威力,便是宿星的本体完全吞噬仙器后、本体修復时产生的力量。
“我吞完聚焰杵后,因为本体有聚焰杵的气息,所以不用再惧怕那地火。”宿星得意地说。
裴栖羽嗤笑一声,打击道:“那地火和聚焰杵相伴多年,地火已经习惯聚焰杵,两者气息融合,自然不会对你怎么样。可若是其他地方的地火,你也能抵抗?”
“当然可以,我可是神器!”宿星挺起胸膛,不能让这魔种小看自己。
裴栖羽又嗤笑一声,小心说大话闪到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