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
“尸检判断死亡时间是26日凌晨两点至四点之间。死因是机械性窒息加失血过多。”
“死者身上没有反抗和搏斗的痕迹,手指甲缝里没有提取到其他人的皮屑。”
“死者脖颈水平状的勒痕非常明显,索沟很深,以至于周围皮肤组织都已经剥离了。”
“陈尸的床上血污不多,厕所浴缸里的血也确认过,是死者的。所以可以推测,死者在被剖开之前,先被拖到卫生间割开大腿动脉放了血。除了颈部勒痕,其他伤口都是死后造成的。”
徐欣慧问:“也就是说,作案人在被害人死后,又故意破坏尸体。”
“是。作案人用的都是锋利光滑的刀具,切口整齐,初步判断应该是手术刀。”
徐欣慧问:“作案人会不会是医生或者法医?”
陈法医摇摇头,说:“从照片上看只能推测出作案人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不然是不可能将一具尸体剖成这样,也不可能准确一刀就扎中大腿大动脉。但是手法不熟练,下刀时深时浅,不稳定。”
陈法医把一张照片递给队长徐欣慧,“您看这处,虽然是一刀就切断了大腿主动脉,但是刀口又深又宽,更像是只知道大概位置。”
童凌问:“所以看似专业,其实是外行干的?”
陈法医说:“半个外行。你们再看,这些深浅不一不够光滑平直的切痕,这里零散的肌肉块和撕得乱七八糟的筋膜,有经验的屠夫杀猪都比这个漂亮。可以推测可能是实操经验不足的新手,比如医学院学生。也可能是以前学过一些理论知识,但是没有进行过大量实操训练的人。比如护士、护理专业、药剂师这类人群。”
童凌问:“有没有可能是专业人士假装不熟练?”
“有这种可能,但是可能性比较低。长期训练的肌肉记忆在这种杀人现场的精神压力下,很难假装不熟练。就像你们开枪,除非你们现场有充分时间去想开枪时要打哪里,否则本能就会直接瞄准要害,一枪击毙。”
徐欣慧:“好。还有什么?”
陈法医:“没了。”
徐欣慧:“小郝,说一下作案过程分析。”
刑警郝世斌道:“是。作案人是从一层防护栏爬上二层。二层窗户没装护栏,而且张明运气不好,他这屋的窗户卡锁是坏的。作案人翻窗进屋后,迅速製服并且勒晕张明,之后把张明拖到卫生间,吊在浴帘杆上从大腿动脉放的血。”
旁边有人问:“浴帘杆?”
童凌插嘴道:“对,在浴帘杆上面发现手指抓握的痕迹,应该是作案人试了一下浴帘杆的承重。但是作案人带了手套,没有留下指纹。这种老实旅馆的是金属浴帘杆,而且是两边用膨胀螺栓固定到墙内的。所以完全可以承受一个成年人的重量。”
郝世斌接着说道:“对。张明被放血后,作案人把他拖回床上,用这种止血带固定住死者手脚,进行剖尸。”
徐欣慧:“童凌,证物那边呢?”
童凌说:“小旅店因为长期打扫不彻底,到处都是纤维、灰尘、鞋印、电视机、床头柜、门把、茶几等地方都有明显的刮擦痕迹和指纹。但是,这些证据并没有什么价值。无法证明这些灰尘指纹是作案人的,只能证明他们在这个房间住过。”
童凌拿起装有止血带的证物袋,说:“勒人、固定死者手脚的工具推测用的都是这种止血带,像这样黄色空心橡皮管,不太宽,很结实,表面平滑,所以死者身上没有留下纤维。这种橡胶止血带到处都买得到,没查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现场也没有留下其他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