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不行。”余江火摇了摇头:“周五我得回去,在家里过生日。你知道我爸的脾气,我懒得跟他吵架。”
“那周六呢?去海边露营怎么样?”
“周六行,就周六吧。”
“好。”孟商羽说着想起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爸还没把你的手机还给你?”
提起这件事,余江火便觉得火大。
上个月月考,他从年级倒数第二滑到了倒数第一。余爸非说他的成绩下降了,不准他晚上再出门,要不然就没收他的手机。
于是,在二选一之间,余爸把他的手机收走了,顺道收走了他的所有零花钱。
余江火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老爸。
余爸是个严厉古板的学术导师,每次发起火来比他还大,连天花板都要抖三抖。
余江火从小就怕他。
“还什么还,我还就不要了。”余江火一脸不屑地说:“等我凑够了钱,自己重新买一部。”
“那今晚的演唱呢?”孟商羽又问:“江火你还去吗?”
“去啊,放了学就去,不去哪儿来钱买手机。”
“说得对!”
于是,下午一放学,余江火和孟商羽便直接去了南桐酒吧。
他们的乐队名字叫fire,意为‘火’,是在高一那年成立的。自成立伊始,这两年里一直都在南桐酒吧驻唱。
也差不多在那个时候,余江火认识了沈渐和简晃。
沈渐是个alpha,乐队里的架子鼓手,因为留了一级,年纪在他们当中最大,所以常常被叫做老沈。简晃是个beta,乐队里的键盘手,平时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
余江火的音色比他们好,音域也更广一些,理所当然地成了乐队里的吉他手兼主唱。
至于孟商羽,他是余江火中学时的同桌。两人都喜欢音乐,一见如故,就连上了高校也在一个班。fire成立后,他在乐队里担任贝斯手,像个小弟一样常常跟在余江火身边。
他们在酒吧门口汇合,然后一起从后门进去。
余江火背着吉他走在前面,沈渐紧随其后,孟商羽和简晃走在最末。
“老沈,”孟商羽注意到沈渐脖子上的草莓印,开玩笑似地说:“又有人追你了?还是oga?”
沈渐长着一双丹凤眼,很会哄人开心,加上皮相也算得上上乘,因此在他们学校很受欢迎。常常有不少oga追求他,给他送东西,而他本人全都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