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之所以一开始没有下狠手解决掉左十七,说白了还是因为左家的元老议会对这件事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将左十七的地契交由老成的兄嫂保管,在他们看来就已经足够,没必要再灭口。
毕竟真要杀人的话,那也是要理由的,人家只是卖地未遂而已,又不是睡了嫂子杀了人。
然而事情坏就坏在这里了。左家人没有充足的消息来源,所以他们对余本德这伙人的目地和背景知之不详,他们没想到对手的胃口其实比天还大,而且就是冲着左家来的。
左十七卖地这件事,正好给了余本德插手的借口和机会——事实上如果昨天就请宗法将左十七私下埋掉的话,今天余本德反而使不上力气了。
对于余本德来说,既然左十七还活着,那么这件事就好办了:他今天亲自上门,很轻松就说通了趴在床上,满心怨恨的左十七,让他在纸上按下了手印。
注意,这张契约其实只是一份“意向书”,上面的内容是左十七同意卖自己的地给租栈。至于最关键的地契本身,目前还在左十七的兄嫂手中,需要余本德自己去搞定。
然而这就够了,余本德只是需要一个公开插手的机会而已。现在左十七卖地这件事在他这个“官差”的见证下,就演变成了“公事”,而公事就代表着这场纠纷是可以去县衙大堂“讲理”的。
所以余本德现在巴不得左家再将左十七弄死,这样他就可以把此事彻底闹大——“民不举官不究”的前提是双方有默契,而一旦官府打破了默契非要追究某件案子的话,其他先不论,当事人公堂上走一遭就是必须的了。
……
这些道理说起来长,其实在对峙双方这里,都是瞬间就能明白的事。
余本德听完左鸿堂的说法后,笑眯眯用手指点点桌上那张纸,然后他就问出来一段带着杀气的话语:“左十七是沉塘还是活命,小人也管不了那许多。倒是此人诉其兄嫂谋夺家产,强索田契一事,看来是真有此事喽?”
左鸿堂当然明白这条老狗的意思:姓余的是想把事情闹大后,让公门来插手。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余本德想把对手拉到自己熟悉的环境里,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之。
“断无此事!”左鸿堂本能地张口否认。
“呵呵呵”披着官皮,狐假虎威的余本德这一刻明显占了上风,尽管他只是孤零零来到左家的一个老头而已:“既无此事,那左十七的地契在何人手中?”
“这……”左鸿堂发现自己掉入了陷阱。
他现在无论说出什么答案,对手都可以借着左十七的供词和契书发难,将事情往司法程序上引。譬如说,发“勾票”拘传左十七的兄嫂到县衙说明情况。
而左家这种乡下家族哪里能在县衙跟人家斗法?
事实上这事根本没有那么简单。在县衙的户书亲自做证人,裁判兼队员的情况下,别说兄嫂确实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拿了地契,即便没拿,进了里面也要被载上无数黑锅。弄不好还能串联到左家其他人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