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被狠狠地当着所有人的面揍一顿之外,不会有第二个结果。
偶尔有勇力之辈赢得一次,但下一次,一定会有一个更厉害的家伙出现,将赢了的人打得更惨。
不是没有人逃亡。
第一次抓回来的,鞭三十。
第二次再逃,鞭三十加枷一日。
第三次还逃,哦豁,脑袋没了。
没了脑袋的家伙,二个月的时间一共出了三个人。
三个人家里都是五品往上走的官宦世家。
于是乎,逃亡的风气,便不再有了。
张任不敢逃,因为临走之前,娘亲哭唧唧地告诉他,他要是出了事,必然会连累家里的。
再苦,他也得挺过来。
原本张任满脑子的诗书都已经退缩到了角落里,占据更多位置的,则是一条条冷冰冰的军纪。
因为表现很好,在新兵营,他还成为了一名什长。
他手下的十个人,除了三个家里是自耕农以外,剩下的六个,家里要么是官吏,要么便是富商。
过去当兵这种职业,本来是与他们不相干的,但现在,他们却因为一条法令而聚集到了一起。
二个月之后,他们终于离开了恶磨之渊,被分配到了军队。
熟悉的身影再也看不到了。
五十名新兵,同是萧县训练营出来的,只有五个人,而且五个人都来自不同的营,彼此最多是有点脸熟,而至此,张任才晓得,同样的训练营,每个省都有一个。
在新兵营,张任是什长,但到了部队,他就什么也不是了,只是普通一兵。
张任现在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因为他在训练营中表现优秀,所以他被分到了一线部队,而且是最精锐的部队。到位第一天,那位营将便口沫横飞地讲着本营的优秀战绩,什么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之类的。
下头那头大头兵听得血脉贲张,大呼小叫,而像张任这类的,却是听得脸色惨白。
因为他很清楚,这样的战绩,便代表着极高的死亡率。
所谓最精锐的部队,自然便是啃最硬的骨头,打最惨烈的仗。
虽然他们的待遇,听说比其它部队也要好上不止一筹。
伙食好张任已经体会到了!
在新兵训练营,十天有一顿肉食。
但到了这里,三天一顿肉食。
张任现在有些后悔,早知如此,在训练营里不必如此卖命,混个中庸,指不定分配的时候,没人看得到,就丢到后勤部队去了,那活下来的机率就很高一些。
但过了不久,他的这个观念又被改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