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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忍不住开口说道。

“兄台你运气好啊,腿上那么大一个大洞,腿都保住了!”

“不像我这么倒霉!”

“来医院来迟了,为了保命只能截肢。”

他的脚在踩到捕兽夹之后便受伤了,由于在外作战伤口处理不当,以及缅甸的高温湿热的气候,他脚上的伤口迅速化脓腐烂。

等他被送到医院中的时候,已经到了那种不截肢,连命都保不住的地步。

为了保命,陈兴也只能是忍痛截肢,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右脚。

左藤光久闻言,在心中感到庆幸的同时,也是忍不住安慰道。

“陈兄想开些,命保住了比啥都强!”

“再说了,天子素来宽带军士,肯定不会让陈兄没个结果的。”

陈兴闻言,点点头说道。

“这倒是,天子对咱们这些大头兵好啊!”

“我陈兴从军这几年,家中积攒下了不少的军功田,再加上这次受伤的抚恤,加起来能有个差不多一百三四十亩好田。”

“再加上那些银钱抚恤!”

“嘿嘿,别的不说,足够老子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了。”

陈兴是南洋土人出身,明军在南洋募兵,训练热带雨林作战部队时,他选择了应募从军。

他原名叫做野狗,陈兴是他参军之后,军中的上官为他取的汉名。

自从他从军以来,前后参与过不少的战斗,数次跟随大军征讨围剿吕宋大山深处,那些不服王化的原始部落土着。

立下了不少军功!

一路官至少尉排长,实打实的军中基层军官。

而他立下的军功,大多都被他换成了位于吕宋中央平原上的军功田。

别看他是土人出身,但他对皇帝对大明却是一百个忠心。

在参军之前,他过的那叫个什么日子啊!

部落里等级森严,作为底层的他吃不饱,穿不暖,平日里更是只有被欺压剥削的份。

那时候的他黑瘦黑瘦的,脸颊上的颧骨非常的突出,平常甚至能数着肋骨玩儿。

但是,如今的他呢?

虽然皮肤依旧有些黑,但身体却是壮实的很,脸颊也是变得丰盈了起来。

家中广有田产,娇妻儿女皆备,也不用再受部落里那些所谓的贵族欺压。

如果有人敢欺负自己,大明朝廷就是他的靠山。

而这一切,都是皇帝,都是大明给他的。

所以,别看现在的陈兴丢了一只脚在战场上,但他对发动这一场战争的皇帝却是没有丝毫的怨言。

皇帝给他吃给他穿,给他分田,让他识字,甚至还给他尊严!

他这条命便算是卖给皇帝了,哪怕是战死沙场,那也绝无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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