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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娘的身体不好,要小心照看,孩子尚且年幼,不要让他去危险的地方,家中的母牛最近也该下崽子了,也要当些心,伱也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要太过操劳。

我刚随着朝廷大军打完了天津城,顺着通惠河走了四天功夫,便来到了京城脚下。

京城的城墙真的好高大,不愧是大明故都,听闻军中见过世面的袍泽弟兄说,京城的城墙有十好几米厚,也不知真假。

等我随军收复京城之后,也就能知道了!

贾六斤在信中絮叨着一些生活琐事,包括他在军中的生活,明军的战斗。

最后在结尾处写了一句!

此战,关乎大明兴亡,天下兴废,我等军人当舍身报国,奋勇争先。

绝不可畏畏缩缩,顾惜性命,而做那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懦夫。

此战,我即便是死,也是死得其所。

相信,朝廷定然不会亏待我的家属,你要帮我照顾好爷娘,照顾好孩子。

我会提前立好遗嘱,家里的军功田分成四份,你和孩子,还有爷娘一人一份。

相信那些田再加上的朝廷后续下发的赏赐和抚恤,足够保证你们富足的生活了。

珍重,勿念!

写罢这些,贾六斤将信纸小心翼翼的折迭起来,塞入了信封,然后将信封放到了自己胸前的口袋里。

如果他能在此战中活下来,那么这封信就是废纸一张。

但如果他战死在了战场上,那么这一封信就是他给家人的遗书。

重重吐出一口浊气,贾六斤对着同帐的弟兄们招呼道。

“谁还要写遗书,麻溜点的,待会儿就该熄灯睡觉了!”

“待会儿熄了灯,可就来不及了!”

一旁一个坐在小马扎上磨着刺刀的汉子,笑呵呵的摆摆手说道。

“不写,写那玩意干啥,不吉利!”

“活的好好的,写啥遗书!”

“有话等我回去之后,亲自和家人说。”

比起写遗书来,他更愿意用写遗书的时间,在战前把自己的刺刀磨得更锋利一点。

借此来给自己增加一些活命的概率!

一旁一个皮肤有些黑的汉子倒是开口说道。

“连长,你能替俺写一封遗书吗?俺有好多字都不会写!”

明军中设置有专门的识字班,还配有文化课教习,就是负责给士兵们做扫盲的。

现在明军中纯粹大字不识一个的基本上没有!

最多也就是有些字可以读,但不会写,纯粹的文盲是没有的。

贾六斤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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