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江府小说
蓉江府小说 > 穿越七零新婚夜:甜夫十项全能 > 穿越七零新婚夜:甜夫十项全能 第161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穿越七零新婚夜:甜夫十项全能 第161节

 

霍飞宁加快步伐,最后朝周琛九跑了过去。

:萍水相逢而已

周末两天时间,霍飞宁和周琛九快速都看好了房子,不在县城里面了,而是在郊外的地方,总之就是出门几步,就能看到田,一看到田地的时候,霍飞宁莫名生出了一种踏实的感觉。

果然是在希望的田野上啊!

买了这个房子后,两人算得上是囊中羞涩了,存款差不多花完了,但是,很快就要发工资了啊,两人都有工资,怕什么呢?

在这里住,宽敞舒适,重点是自己一户,不用和人家一起住,而且,可以自己种菜了!

因为卖房子给他们的人说,他们家有地,他们一家都搬到城中心住了,父母去世了,老房子就卖了,他们年轻人,带着孩子,都去城里住,方便,正好孩子都上学了,双方都上班,下班就去接孩子。

他们的地,可以给周琛九他们种,周琛九他们也不需要多少点,就有一块菜地就行了,门口那块地,就够了,看到那块地,王兰也很开心,心里已经有计划了,种什么菜。

“到时候我先去找一些棍子回来,先种点荷兰豆,熠熠喜欢吃荷兰豆,其实可以种在屋子旁边,找多一点棍子回来,在屋外墙壁上搭一个,跟篱笆一样的东西,那样荷兰豆就可以种起来了,等拔掉了之后,又可以留着那些棍子,种梅豆,还可以用来种豆角。

然后门口那块地,就用来种生菜,这里人还挺多人喜欢吃生菜的,拌着吃还挺好吃。

再种点萝卜,到冬天就可以吃萝卜了,能吃到明年春天呢。”

王兰想到种什么菜,就打开了话匣子,拉着周二根说个没完,周圆圆激动的拍手,说荷兰豆,荷兰豆,他喜欢吃,他还喜欢吃花菜,让奶奶种,王兰宠溺的笑着说,“好,奶奶种!”

“给点诗诗姐姐吃!”周圆圆跳起来说道。

霍飞宁看着周圆圆,想到他可能还没有意识到,他们要离开那个小院子,搬到这里这个新的房子来住了。

“宝宝,以后我们住在这里,种菜,还可以去田地里玩,还可以去爬山呢,你喜不喜欢?”

“喜欢!”

这里其实没有什么山,都是平地,但是只要是比田地高一点的黄土小山坡坡啊,小树林啊,都可以称作为山,周圆圆都会很喜欢。

一直以来,他都是在户外自由的奔跑,游玩的,这几个月住在小院子里,每天都是在院子里玩,和海娟家的两个女儿玩,或者跟爷爷奶奶去菜市场买菜,跟爸爸妈妈去街上走走,去公园玩玩。

不管哪一种,不管他多开心,好像都没有来到农村,来到田野上,来到山坡上,跟大自然亲密接触来得快乐,都是快乐的,但是快乐又不是一样的。

越靠近大自然的地方,他就会越开心,大自然有灵气,亲近大自然的他,仿佛也更加的有灵气。

虽然他可能年纪还小,可能会记不住他从出生,从几个月开始,就不停的在外面玩,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的时候,他在大人的怀抱里,在大人的背上,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听着这个世界的所有他能听到的声音,看着他目光之处所能看到的任何色彩,景物,

记不住他爷爷奶奶带着他,走在山川树林里,走在纵横交错的田野里,走在夏日晚星的夜里,但是这些所有的经历,当时所存在的快乐,惊喜,将会影响他的一生,对他的性格,思想,都会带来极大的帮助。

比如别人一看到周圆圆,就会不自觉的感叹,这孩子好机灵,好自信好快乐啊,还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懂事和成熟。

他有他的童真,但是在两岁多的年纪里,他竟然还会有独属于他自己的稳重懂事。

用霍飞宁的话来形容的话,这孩子,一看就是在爱里长大的,从小就沐浴在爱河里,所以他自信,从容,不会缺爱,不会自卑,他善良勇敢,所有美好的品质,都可能出现在一个沐浴着爱长大的小孩身上。

小孩子嘛,就应该让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每天开开心心的,去探索,去发现,去感受,世间的所有。

周圆圆开心的跳起来,说着现在就要住这里了,霍飞宁抱起周圆圆,温柔的在他耳边问道:“那我们住过来后,就看不到诗诗和琪琪了哦,怎么办?”

一听到看不到诗诗和琪琪了,周圆圆就急了,拼命摇头,说要诗诗和琪琪。

“诗诗和琪琪要去上学啦,她们长大啦,宝宝上不上学?”

“上。”

“好,那等你长大,你就可以去上学了,就和诗诗和琪琪一样,还有,我们现在搬到这里来住了,等到周六周日的时候,就可以邀请诗诗和琪琪来我们家玩,好不好?或者让爷爷奶奶,带你去诗诗和琪琪的家里玩,好不好?”

周圆圆立马乖巧地点头,“好。”

没有闹,并且走到奶奶身边,对奶奶说,“以后有空,去诗诗和琪琪的家里玩!”

这副小大人说话的模样,逗得王兰和周二根都呵呵直乐,忙点头说好,以后会带他去诗诗和琪琪家玩。

房子很快就弄好了一切手续,他们已经可以搬过去了,一家子一起打扫好了卫生,做了一个大扫除,打开门窗,通风,这几天都有大太阳,洗得干干净净的水泥地,晒干后,有一种独属于它自己的味道,很好玩。

门窗桌椅等等,都洗干净晾晒干了,散发着令人舒服开心的味道,那就是干净的味道。

当小院里的人得知霍飞宁他们要搬走的时候,大家都很震惊,表现的很不舍,这不舍有几分,倒不好说了,因为他们大家都知道,只要不住在这里了,日后可能在马路上碰见,他们都不一定会打招呼。

毕竟他们是外来的,当地人的排外心理属实是有点根深蒂固的,虽然在这里住的时候,大家都很客气,很热络地模样,因为知道他们家条件不错,工作体面,所以住在一个地方,大家愿意给你体面,愿意让你感受到温暖热情。

也才相处几个月,一旦离开这个地方,日后再碰到,就不一定会打招呼了,其实这种东西和时间没有关系,主要还是在于,是不是一类人,能不能走到一块,说白了,这玩意,还是得靠缘分。

没有缘分,即使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也依旧不会亲密,有缘分,或者彼此灵魂的某个点,能有共鸣,能让人心生欢喜,那即使是刚刚认识,只相处一天,还是会觉得对方是自己重要的人,是亲密的,是记得住的。

所以喜欢这种东西是很主观的,还有很多人说,有眼缘,没有眼缘,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那就是没有道理,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的。

他们跟院子里的邻居们,就是萍水相逢,不过海娟,可能会稍微特别点,特别的点在于,就是属于日后碰到了,会打招呼。

当然,这得海娟那方主动,虽然可能这话不太好听,但确实是,海娟被霍飞宁他们吸引,海娟喜欢他们,但是如果分开后,海娟不主动联系,维持社交,霍飞宁是不会主动社交的。

因为此时此刻,在霍飞宁心里,海娟并不算得上她的好朋友,只是萍水相逢,仅此而已。

:祖坟冒青烟了吧

周一那天,霍飞宁收到了天兰县那边的信,厚厚的一沓,她都惊呆了,抱着回了办公室。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