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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应允之后,温喜兰推开‘格格巫’图案的大铁门走了进去,正对着的是个迎门墙,与温喜兰见过的所有迎门墙不同的是,这上面画的是玛丽莲梦露那张经典的风中捂裙子的照片,背景用了高饱和度的红黄蓝色,非常有视觉冲击力。

房门呼啦啦打开,震天响的音乐冲了出来。

‘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有的说没得做怎知不容易…’,歌手压着老烟嗓唱的热血沸腾,这歌温喜兰在林雪雁家里听过,说是眼下特别流行的,叫摇滚乐。

“哟!这是谁呀?抱这么大个东西?”一个姑娘的声音响起,咯咯的笑着走出来,接过温喜兰手里画框的一角。

视线一下子开阔起来,一张画了浓妆的脸出现在温喜兰面前。她长得很标志,一头黑色卷发,夸张的妆容让她原本带着朝气的脸上多出几分急促感,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高跟鞋一样。

不过视线下移到垂在脖颈处的红珊瑚耳坠,温喜兰立马认出来,对方很可能就是画中的那个姑娘,不禁多看了她几眼。

“诶?这个妹妹长得倒是很清纯,水灵水灵的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对方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也在打量温喜兰,“就是打扮的太保守了。”

温喜兰被她盯着看的有些心虚,只礼貌的笑了笑。

进屋以后,帮忙抬画的姑娘冲着楼梯喊:“秦勇!送货的到了,来付钱!”

楼上的音乐震耳欲聋,姑娘的声音就像丢进大海里的小石子,完全被湮灭。

“算了,我带你上去找他!”姑娘熟稔的拉起温喜兰的手,不由分说就往楼上跑。

她不一样

二楼比一楼更宽敞,窗户开的很大,挂着可以透光的白纱帘。 房间里聚集了十几个男男女女,喇叭裤、燕尾领短衬衫、高跟鞋、花衬衫,个个打扮的都很时髦。 他们或三三两两坐在地上,或一起随着音乐跳舞,还有的坐在窗边喝饮料思考人生。 在墙边上放着一个体型硕大的录音机,是那种收、录、放一体的,温喜兰在林雪雁家见过,价格不便宜。 “他们都是喜欢艺术的朋友,大家没事的时候就聚在这里说说话跳跳舞什么的,”姑娘热情的看着温喜兰:“你不用怕,这里没坏人。” 温喜兰被音乐震得脑子嗡嗡响,勉强听清她的话,赶忙冲人家姑娘摆摆手:“不会,不会的。” “喏,”姑娘指指最靠里的画架子,“秦勇在那儿,画板子后边,露出的那双穿拖鞋的脚就是他的。” 温喜兰向她道了谢,然后才朝那边走去,绕过画板子的遮挡,温喜兰看见了拿着画笔的秦勇。 和上次的打扮不一样,这次他穿的素净了很多。一件蓝条纹海魂衫,配一条藏青色的裤子,头发随意的绑了起来,下巴上露着青灰色的胡茬。人看起来有些颓废,但少了之前的骚气,多出几分文人气,像极了电影里的负心汉。 更让温喜兰吃惊的是,画架上放的不是画板,而是油画框,秦勇这次画的是油画,题材依旧是女人人体。 温喜兰有点不知所措,因为秦勇似乎画的很投入,根本没发现屋里有别人进来。但是既然已经来了,不打招呼就走,似乎也说不过去。 “嗯?你,这不是温喜兰吗?” 就在温喜兰纠结的时候,秦勇突然抬头露出吃惊的笑容,方才的颓废之气一扫而光,又成了之前那副自来熟的花花公子形象,他有些尴尬的指指面前的画。 “这画是我爸的一个朋友订的,没办法…”,他说着挠挠头,扯过一块布给盖上了,而后指指外边:“楼上太吵了,咱们去楼下说。” 下了楼之后,温喜兰把裱好的画拆掉外包装给他看。 “手艺真不错!”秦勇满意的竖起大拇指:“人靠衣服画靠框,这已经很超出我的预期了。” 听见顾客说满意,温喜兰心里很高兴。她不像秦勇、于翔潜痴迷于绘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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