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灵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他实在不能像奚暮一样,坦然说出“爱”这个字。
他不懂。
他极其相信情爱,相信奚暮对他的爱,矢志不渝。
可不妨碍他是个完全不懂爱,没有情的人。
那现在呢?
是因为爱,才要找到奚暮,和他再续前缘吗?
仓灵想了很久。
长睫轻轻颤动,仓灵看着自己投射在地面上的影子,抬起双手,拇指拗在一起,四指展开摆动,影子便像活灵活现的鸟。
恍惚间,红烛长燃,光影斑驳,时空越回三百年前。
一大一小两只影鸟在墙上追逐。
奚暮拗着手指,一边摆动,一边对目露惊奇,顽心极盛的小妖怪说:“这是鹰隼。”
仓灵不服气,撅嘴说:“才不是!鹰隼算什么啊!它那么弱,都没成精。”
奚暮笑他:“那你说这是什么?”
仓灵无比自信道:“当然是我啦,我的原形就是这么霸气!”
“你看,像吧!”
仓灵张开翅膀,和墙上的手影摆出一模一样的造型。
鸟影歪了歪头,比划着,手影忽然散开,托着他,闷声笑着:“我看你呀,这么要强,是不是还想做百鸟之王?”
“有何不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仓灵啾啾两声,愉悦地挤进奚暮怀里,找到个舒服的位置。
他能秒睡!
打了个哈欠,口齿不清地嘟囔:“现在……让本大王,先……先睡一会儿……”
奚暮逗他:“不做百鸟之王了?”
仓灵迷迷糊糊地:“唔……宁、宁愿醉死温柔乡,不慕武帝白云乡。”
奚暮心口一颤,顿了许久。
听见怀中鸟儿绵长的呼吸声,才后知后觉地轻声嗔了句:“……哪儿学来的戏文,油腔滑调的。”
一阵刺痛从指尖传来,奚玄卿收回手,垂在身侧,掩在衣袍下,却颤地厉害。
眼前黑翳缓缓散开,他睁开双眼。
金莲上那颗鲜红的心脏跳动地厉害,他触碰的位置牵扯出一抹极微薄飘渺的血气,与他指尖的牵连还未彻底散开。
“宁愿醉死温柔乡,不慕武帝白云乡……”
“一只灵鸟……”
“要做百鸟之王……”
他喃声念着,试图多记住些什么。
可脑海中的画面溃散地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