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霁到时整个场地都已经十足热闹,他穿过阳光和花园,径直走向邓明城。
“哟,林总来了,”邓明城笑嘻嘻和他打招呼,“快请快请。”
跟着的助理递上厚厚的红包,双喜字印在其上,红得热烈刺目,林霁的视线环顾一周,最后对施嬅微微一笑。
“恭喜,百年好合。”
“借您吉言了,”施嬅也对他礼貌微笑,“今天忙,要是有招呼不到的地方,还请您见谅。”
林霁失笑:“从前开会的时候倒不见你这么客气。”
“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施嬅顺手给他抓了把喜糖,“您可不能把这两件事混在一块儿说。”
林霁看了眼手里的糖,挑了挑眉。
“其实也差不多。”
都敷衍得十分明目张胆。
他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不着痕迹地打量一圈,四下坐着的人没有多少,他所期待的身影依然杳无音信,倒是对面坐了个混血青年,棕色卷发,琥珀般的剔透眼睛,似乎在哪里见过。
是在哪里?
他想不太起来,便以为是自己是因为长久的睡眠不足而导致的错觉,或许是视线停留得太久,年轻男孩抬起头迎上他的目光,泰然自若地咧嘴一笑。
很礼貌,林霁却愣了愣。
是这个月的某天晚上,在大学城附近看见的那个男孩。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林霁自认为对能坐在这一桌上的人了解得透彻,其中绝对没有这么一号陌生面孔。
略显长久的对视未免有些不礼貌,男孩眼中浮出点疑惑之色,但还是主动和他搭话:“你好。”
嗓音轻快明亮,尾音微微勾着,让人想起春天的百灵鸟,林霁也礼貌颔首,说:“你好。”
接着便默契地错开目光,男孩低头看手机,他看了眼手表,又转头去看大门。
郑知夏什么时候会来?
他抬手理了理打得齐整的领带,袖口边缘露出一点泛着冷光的银色腕表外壳,很淡的木质香从手腕处散开,苦涩的,又藏了一丝丝的温暖甜意,手机上时不时弹出不甚紧要的工作消息,林霁看得不耐烦,给周皓发信息:“你自己看着把重要的东西留出来,等明天再说。”
周皓自然忙不迭地应了,乱七八糟的消息终于停下,他换回个人账号,第一眼又是那个置顶的聊天框,红色感叹号依然醒目,时间则停留在五年之前,而身后依稀传来点脚步声,不紧不慢的,愈来愈清晰。
“阿泽,”昔日熟悉的嗓音也在光阴中变得如隔鸿沟般陌生,“你想吃的那种没了,这个巧克力味的应该也不错,试试?”
灵魂先理智一步战栗兴奋,林霁倏然转头,眼睫微微颤抖,竟怔愣了几秒。
——是郑知夏,却好陌生。
瘦了,成熟了,穿着合体的西装,手里端着白色描金的骨瓷餐盘,他圆润的眼中原本噙着很温柔的笑意,却在对上林霁目光时转为很明显的疏离,连脚步都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