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完)
【三】
和沈谏真正有交集,是我跟周毅十七岁生日那天,那时候榕城还是个不太发达的小城,城中心那家西餐厅为了吸引顾客,做起自助餐的活动。
价格贵得令人咂舌,我和周毅的钱加起来才够一个人进去,昂贵的价格使我们望而却步。
可是餐厅的广告牌如此引人入胜,图片上可口的牛排,精致的蛋糕,我从没吃过,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周毅见我挪不动脚步,他把钱都给我:“我忘了我朋友说今天请我吃饭,我不能陪你了,喏,你进去吃吧。”
除了我周毅哪还有其他要好的朋友,他的谎言那么明显,我摇摇头,秉着得不到就毁灭的心态跟他讲:“我突然觉得,好像也不是很好吃。”
“你们也来吃饭吗?”干净清澈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是沈谏。
我们虽然是一个班,但跟沈谏几乎没说过几句话,他身边时常有同学围绕。
自尊心作祟,我和周毅不知道怎么说。
我没办法跟面前单纯到令人发指的男生说自己其实只是看看,根本没钱去吃。
“昨天家里有客人来拜访,送来几张自助餐券,我爸妈都没空,你们应该还没买票吧,看来不用浪费了。”沈谏笑起来,薄薄的嘴唇自带好看的红色,阳光下他的眼尾也带着笑意。
牛排被煎得滋滋冒油,放在铁板上香气扑鼻,可我却不知道怎么用刀叉。
住在大院里的家庭基本都不太有钱,我和周毅之前也都没机会吃西餐。
沈谏看出我们的窘迫,他拿起刀叉开玩笑:“是不是害怕不好吃?我帮你们试试。”
沈谏有双节骨分明的手,手指修长,指尖圆润,右手拿着餐具刀,慢条斯理切着牛排,看起来赏心悦目。
我和周毅学着他的样子,小心翼翼开动,好在没闹出笑话。
“你们是邻居吗?”估计我和周毅在班里做的‘英勇事迹’太明目张胆了,连沈谏也好奇我们的关系。
“是啊,我跟他住对门,他一逮住机会就来我家蹭吃蹭喝,很讨厌的。”
周毅被我揭了老底,他在我耳边轻声说:“你应该不想让他知道,上小学时你被两条狗追着跑的过往吧。”
提起这事,我还心有余悸,记得小学一次放学路上,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两条疯狗朝我跑来,我那时吓得花容失色只顾往前跑,好不容易甩掉了疯狗,回头一看,周毅那厮居然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
沈谏面前,我还是想保持淑女形象,只好忍气吞声,笑嘻嘻的看着周毅:“虽然他有些无关痛痒的小缺点,但是仔细看看,还是长得蛮帅的,体育也很好,特别是打篮球的时候,帅到爆炸。”
周毅听着我违心的夸赞,满意的点点头。
不要脸的家伙,总逼着诚实小孩撒谎。
“我也挺喜欢篮球,不过球技一般,如果不介意,下次可以一起玩。”沈谏发出邀请。
我之前看过沈谏打篮球,明明很厉害却还这么谦虚,我第一个坐不住:“我觉得你打篮球比周毅厉害多了。”
周毅听见我的话,切牛排的动作顿了顿,也没抬头:“我们每周六下午两点都在市中心的体育馆打比赛,打着玩的,有时间你来就行了。”
【四】
“我喜欢你,你明明不是我心目中喜欢的那样的女生,可是,我就是喜欢你。”
当我聚精会神看着电视机中的主角深情的表白时,一通电话不合时宜打来。
一看号码,果然是周毅。
“休息时间麻烦不要骚扰我。”我心平气和的警告他。
“来体育馆,我赢给你看。”撂下这句话没头没尾的话,周毅不由分说挂断电话,独留我一头雾水愣在原地。
我赶到体育馆时,比赛已经开始,蓝色和红色的球服,周毅跟沈谏是对立面,裴怡然也在观众席,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柔顺的黑发披肩,卖力的为周毅加油呐喊。
我这个人向来喜欢公平,周毅都有粉丝,我也要为沈谏加油。
于是我把手拢成喇叭状,嚎着嗓子大叫:“沈谏,加油,沈谏,第一!”
周毅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始从沈谏手里抢球。
两个队都很认真,眼看沈谏就要投篮,周毅用力一蹦,拍下高空中的球,落地时周毅没站稳,膝盖跪地,一下就见红了。
比赛中止,周毅被扶出场休息,眼看他一撅一拐的走过来,我起身想上前说点什么,周毅却径直走过了我,他接过裴怡然手中的矿泉水一饮而下。
裴怡然带着歉意的看向我,我只是摇摇头。
那天下午,周毅没等我,在我去洗手间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沈谏的司机送我回家。
我看着车窗外走神,却听见一旁的沈谏说:“清泠,谢谢你为我加油。”
“朋友之间不用说谢谢。”
“我看过你的成绩,除了数学,其他科目都很不错,你不会的题可以问我,我会试着讲懂的。”他笑得很温柔,这么近距离,我才发现沈谏的皮肤很白,白得在阳光下接近透明,他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弯得像月牙,让人很舒心。
我脑子一抽接下话:“那我和周毅就麻烦你了。”
此话一出,我和沈谏都愣住了,紧接着是沉默。
过了一会,沈谏浅笑出声,他说:“清泠,你真的很有趣。”
高中的最后一个假期,我爸突然说要搬走,我吓得半死:“你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我们要开始躲债了?”
我爸端着酒杯笑得很大声:“我赚了点钱,我们以后不用住这里了。”
除夕夜,我爸在院子里摆席请客,大院的邻居都来凑热闹,他们七嘴八舌讨论着。
南门的王阿姨看着我,阴阳怪气的说:“清泠啊,你爸成暴发户了,你以后有好日子过了可不要忘记我们这些邻居。”
我没搭话,看了一眼对面的周毅。
我们已经很久没说话了。
上次之后,周毅一直躲着我。
此刻也是,他埋着头吃饭,仿佛当我不存在。
为了衬托新年气氛,我爸还买了很多鞭炮和烟花,引得那些小孩一窝蜂把我爸围住。
我站在角落看戏,手腕突然被人拽住。
黑暗中,周毅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我有话跟你说。”
他带着我走出小院,身后的烟花噼里啪啦炸起来,天空中五光十色,美得像打翻了调色盘。
周毅继续往前走,直到烟花声若隐若现,他才停下。
【五】
路灯下,周毅一言不发,脸色阴沉,我以为他害怕我从此不再跟他联系,于是誓旦旦的说:“周毅,你是不是害怕我搬走之后不跟你联系了?你放心,哪怕我走到天涯海角,甚至移民国外,只要你还理我,我都不会不联系你的。”
想到毕业以后见面的机会可能屈指可数,我就挺伤感的,当即就抱着他哭了出来,周毅显然被我吓住了,两只手愣在空中不敢动弹。我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其实我也很舍不得你……”
周毅推开我,看着我涕泗横流的样子,十分嫌弃的开口:“顾清泠,你哭得丑死了。”
我当然忍不了,当即恶狠狠的咬了他的手臂一口然后溜之大吉,周毅在我身后疼得呲牙咧嘴。
高三的伊始,沈谏和我们已经熟络,这源于我带着周毅每天厚着脸皮去找沈谏给我们讲题。
我们都抱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想法去剥削他。
只是经常没过多久,周毅就被学校的体育队叫走了。
于是,晚自习成了我折磨沈谏的时间。
沈谏脾气好,一道题反反复复教两三次都不会生气,反而还会改进讲题思路,好让我能快速听懂。
“清泠,你可以和老莫商量换到我旁边,这样你也不用下课跑来跑去。”某个晚自习,沈谏提出这个建议。
他很认真的看着我,灯光下,沈谏好看的睫毛眨呀眨,我鬼使神差点点头。
我经过沈谏同桌允许后向班主任老莫申请换位,让他把我调到沈谏旁边,美名其曰其他学校现在正尝试一对一的学生互助,我和沈谏先试试水,让他给我补习,这样成绩好的同学也能得到复习,有效果再大面积实行。
这些话都是沈谏教我说的。
老莫听了之后也觉得可行,当机立断,我如愿坐到沈谏旁边。
周毅知道这事后只是点点头,然后继续投入训练中,那段时间,他每天在学校待到十点多,我们说话的次数少得可怜。
在沈谏的帮助下,我的成绩有了明显的提升,但在年级只能算中等偏上,想上理想大学简直痴人说梦。
周毅想当体育老师,上体院以他的成绩已经完全没问题,考试的时候只需要正常发挥。
沈谏也无需考虑未来,他成绩出众,哪怕是高考失利,也有父母兜底,为他铺路。
高考前一个月,我迷茫得像只无头苍蝇,经常叹气以及走神。
有次我切水果不小心划伤手指,鲜红的血液从伤口流出。
看着那几滴血,不知道怎么,我突然想起周毅之前流鼻血自己却不知道,还一本正经跟我说话,鼻血都流到嘴上,他才感觉不太对劲,一摸,看见手指沾红,表情十分精彩,他说:“顾清泠,我晕血啊。”然后白眼一翻晕过去了。
我爸从厨房路过,见我看着伤口傻笑,以为我受刺激精神失常了,他一把抱住我,泪眼婆娑:“女儿,你不要有太大压力,尽力就好,爸爸只想你健健康康的。”
看着我爸真诚十足的样子,我识趣的闭上嘴。
【六】
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晚自习,教室乱成一锅粥,大家都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愿望,轮到我和沈谏的时候,我连粉笔都拿不好,颤颤巍巍写下:希望考上理想的大学。
同学间传来一阵唏嘘,转头一看沈谏,他站在我身旁,一笔一划认真的勾勒一句话:希望顾清泠的希望有希望。
沈谏一如既往对我笑,教室昏暗的光落在他干净的眉梢上,安静又温柔。
人群中,我看见周毅急匆匆离开的背影。
沈谏拿出一本叫《编年史》的书送给我,扉页有他清秀有力的字迹:‘一年年过去了,风暴止息,世界走向它的路。’
“我很喜欢,谢谢。”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看见沈谏欲言又止,但最后他只是说:“清泠,考试要加油。”
“你也加油。”
放学之后,我在便利贴上写下加油两个字贴到了周毅的课桌上。
查高考成绩那天,我爸握着鼠标的手都在抖,意料之外的是我发挥超常,超过理想大学的录取线五十几分。
当天晚上周毅打来电话,他的声音疲惫不堪:“对不起,我没办法跟你一起去莞城读大学了。”
那时我才知道,他爸爸被一辆大卡车撞断了腿,为了凑齐手术费,家里被变卖得一贫如洗。
“我可以去问问我爸爸,他应该有办法,周毅,你不要着急……”我只觉得全世界都乱套了。
周毅很冷静的打断我,语气带着妥协:“不用了,叔叔已经帮了我们家很多忙,医生说,我爸可能会截肢,榕城的体院愿意帮助我,他们答应每年都会为我申请生活补助,还有校内兼职的名额。”
那个漫长的暑假,周毅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变得沉默寡言。
我和我爸去看望周叔叔,那时,他的双腿已经被截肢,但他还是那么随和,看见我笑得很和蔼:“清泠,叔叔很久都没见到你了,现在已经是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了。听说你高考的分数很不错,叔叔恭喜你能读自己喜欢的学校。”说到这,他仰头喝下一杯白酒,自责的开口:“我们周毅也考得很好,体考是全市前三呢,都是我拖累了他,把他困在这里。”
“我没觉得被困住,在哪读书对我来说都一样,”周毅不愿听见这种话,更不想周叔叔自责。
我看着周毅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发现他真的变了很多。
周毅送我们离开时,我爸拿出一个纸袋递给他,语气难得正经:“这里面是两万,钱不多,算是我的心意。”
“叔叔,我知道你是好心,但现在我和我妈还有能力撑起这个家,所以不用了。如果真的有需要,我会跟你借的。”
我爸轻叹一口气,拍拍周毅的左肩:“你小子,是真的长大了。”
大一开学的日子眨眼间就到了,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进入校门,一眼望去,看见的是红白相间的教学楼,偌大的图书馆,气派又高大。
我梦想中的象牙塔也是如此,只是
【七】
睡在我隔壁床的林玲是个很可爱的北方姑娘,性格爽快又仗义。
“清泠,你是不是还没进班群?我们加个qq,我把你拉进群吧。”坐在书桌前玩游戏的林玲突然开口。
“好,不过我还没买电脑,可以先借一下你的吗?”
得到林玲肯定的回答后,我凭着记忆输入了账号。
成功进入qq后,几声‘嘀嘀’在宿舍响起,高三过后,我就没登录过这个账号。
这曾是我和周毅最喜欢的联系方式,就连我的网名也是周毅给我取的外号。
有一个账号向我发来好友申请,头像是一只可爱的金毛狗趴在草坪上吐舌头,名字只有一个‘谏’字。
我很快同意申请,对方发来一个微笑的表情,紧接着是问候:【最近还好吗?】
【沈谏,我很好,你呢?】
那边应该是在忙,过了很久才回复我:【我也还不错,听说你被莞大录取了,我替你高兴。毕业时忘了问你家的座机号,所以没办法联系到你,很抱歉这份祝贺来得太晚。】
看着这串文字,我已经能想象到沈谏愧疚的样子,温润秀气的眉眼,因为歉意变得小心翼翼。
我在键盘上飞快敲下一行字:【因为很久没用qq,所以该抱歉的是我才对。】
那晚,沈谏和我交换了电话号码。
在阳台接到他电话的时候,沈谏低沉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这样,以后我就不会再错过你的重要时刻了。”
夜晚的风带着夏天的温热。
宁静的阳台上,电话里头的试探让我心乱如麻,我找了个借口急匆匆的挂掉电话。
我和沈谏就这样恢复了联系,但只有节假日会互相问候,其他时间大家都各自忙碌。
某个周末,我和林玲逛二手店,淘到一个很不错的相机,于是没课的时候,我时常端着相机在学校闲逛,拍出好看的照片我会打印出来装在纸袋里寄给远在榕城的周毅。
关于周毅的消息大多都是听我爸说的,他上了大学之后参加各种比赛,每天都很忙,我不想打扰他,只能靠着每次跟我爸打电话时的只言片语拼凑出周毅的生活。
初秋悄然而至,我爸打来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兴致索然,我爸却神叨叨的说今天会有惊喜。
挂断电话后,我看见沈谏发来的消息:【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在门卫处,记得及时签收。】
我回了个谢谢,然后随便套了一件黑色大衣离开宿舍。
门卫处的保安告诉我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礼物,我缠着保安大叔不依不饶:“再帮我找找看吧,我叫顾清泠,照顾的顾,清是清澈的清,泠是……”
“清泠。”
久违的声音从背后响起,看见沈谏时,我还以为是幻觉。
“生日快乐,清泠,我不是有意要骗你。”
半个小时后,我和沈谏在火锅店相对而坐。
几个月不见,沈谏唯一变的就是眉眼间的温和气质变得坚定。
我摇摇头问:“你怎么来了?”
“因为想亲自把礼物送给你。”
沈谏拿出一个白色的礼盒,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精致小巧的手链,手链是玫瑰金色,几片枫叶型的吊坠交叉盘旋,是真的很漂亮。
“店员说这条手链适合送给喜欢的女生,所以,我想送给你。”沈谏认真的看向我,笑容温柔缱绻。
【八】
“对不起沈谏,我不能答应你,因为我喜欢的人,是周毅,不是你。”
周毅,我主动提起他的名字,还有些别捏,特别是我居然在用他拒绝我曾经仰慕不已的对象。
但在我每年生日闭上眼许愿时,我的愿望都是希望下一年也能跟周毅一起过。
我曾也以为自己是喜欢沈谏的,但当沈谏表明心意那一瞬间,我才发现那只是青春时期的少女随波逐流自以为的结论。
篮球场上为沈谏加油,是因为我生气于周毅对裴怡然的与众不同。
死皮赖脸让沈谏为我补课,是我想帮周毅补习,好让他跟我上同一所学校。
过往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我做不到瞒天过海,也不值得沈谏那么好的人为我赴汤蹈火。
“清泠,谢谢你肯对我说实话,这个学期结束,我会去美国做交换生,再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祝你幸福。”沈谏临走时留下这句话。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我有些恍惚。
回到宿舍后,周毅打来电话,接通之后那头却一言不发。
就在我正要开口时,周毅的语气异常平静:“顾清泠,恭喜你得偿所愿,跟沈谏在一起,应该很开心吧。”
“我没有跟他在一起,沈谏下一年要出国了,你今天是不是来我学校了?”
他对我的问题避而不答:“异国恋也不一定失败。”
“我喜欢的人从始至终都是你,周毅。”阳台的风吹得我清醒了很多。
电话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隐约还能听见火车站的播报。
“你在哪?”
那头传来周毅贱兮兮的口吻:“退票,本来准备回去了,但是某人刚刚给我表白了,我就勉为其难留下陪你一天吧。”
我忍不住吐槽他,嘴角却止不住上扬。
为了跟周毅多呆一会,我拒绝了室友为我庆祝生日的提议。
周毅风尘仆仆的出现在我面前,我们都很默契的没有聊之前的话题。
简单的吃过饭后,我说想去看海,顺便等一个日出,一向喜欢调侃我矫情的周毅,难得答应了。
潮汐扑向沙滩,拍打着海面,余晖下的海水变得昏黄。
我和周毅在沙滩搭了两个帐篷,到了深夜再出来时,繁星遍布整个幽蓝的天空。
我和周毅坐在沙滩上看向远方的灯塔,即使不说话,我也觉得美好。
或许是太累,我居然睡着了,睡意朦胧之中,我听见周毅似乎在说话,可是我已经太困了,实在没力气睁眼。
日出没看成,周毅着急要回榕城,我看着他,有些遗憾,信誓旦旦发誓:“等下一次,我不会睡着了。”
周毅欲言又止,最后只回了我一个字:“好。”
他回去之后,又变得很忙,我每天都发很多消息给他,事无巨细,学校的饭菜如何难吃,徘徊在便利店门口的流浪小猫很可怜……
周毅偶尔会回我几个字,但每次都以在忙结尾,最后他发来一条‘顾清泠,就这样吧,你如何挣扎我们都已经回不去了。’的短信结束这种联系。
我识趣的不再去打扰他,成年人的世界,最好的体面莫过于互不打扰。
毕业之后,我留在莞城做摄影师,我拍过的风景照不计其数。
同事约我去爬山看日出,我婉言拒绝。
到现在,最让我留恋的,还是那个初秋的夜,我和周毅没等到的那场日出。
【九】
动车站里川流不息的人群来来往往。
周毅反复摩挲着手中的车票,心情激动不已,车票上的目的地是莞城,那里有他日思夜想的人。就快要见到她了,他该说什么呢?
叙旧还是表明心意?
四年前,父亲突然病情加重,他不得已休学筹钱,每天看着顾清泠发来的消息,回复的话编辑好又一一删除,突然觉得她不应该困顿于此,于是狠下心推开她了。
现在终于可以去见她,想来想去,能说出口的居然只剩下问候。
周遭突然变得嘈杂不堪,一堆人拼命往里走。
人群中,周毅看见一个小女孩被人推搡在地,那双无辜又恐惧的眼睛看向周毅,他想也没想就冲进人群。
“不要挤,有小孩摔倒了!”他的怒吼没起到丝毫作用。
周毅只好俯下身,从人群中用力抱住小孩,可他却站不起来了。
他感觉到很多的脚印踩在自己的身上,背上,疼痛不已,却还是下意识护住怀里的小女孩。
剧烈的疼痛之后,再也没有任何感觉,连目光都涣散,恍惚间,脑海中开始人生走马灯。
画面定格在海边,是秋天的海。
天色破晓,天边的日出美得不可方物,穿着白色吊带裙的女生靠在他肩头睡得很香,周毅不忍打扰,低头轻吻她的额头,低声落下一句叹息。
“对不起。”
没有遵守诺言,让你一个人看春花绽放。
【楔子】
航空公司打来电话的时候,简闻卿刚经历分手,以至于接电话时还有不耐烦:“什么事情?”
“请问是祝欢喜的家属吗?”
简闻卿轻应一声,对方语气略带惋惜:“祝女士乘坐的航班坠机了,无人生还,我们在坠机现场发现死者的遗物,如果有时间的话请你来一趟我们总局……”
简闻卿突然有些耳鸣,电话那头的声音断断续续。
打开电脑,在引擎搜索‘飞机失事’几字,很快有了最新消息。
是一条视频,简闻卿点进网页,新闻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报道:“据民航来电,zk1633号航班于十三号上午十一时坠机,此次飞机失事原因还未查明清楚,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
【一】
祝欢喜和简闻卿初见在1990年,这要追溯到很多年前。
上个世纪的香港,最大的一家财主,还属简家,九零年的十月初,简家独子简闻卿十六岁生日。
据当地年长一点的人回忆,仍有人记得那场生日宴开得张扬。
期间名贵酒水,奢侈甜点,不间断提供。
名流人士都聚集于此,只是主角迟迟不来。
宴会都快开到尾声,简闻卿才吊儿郎当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没有招待客人,他直直向二楼走去,转角第一间屋子,是简家豪的书房。
老爷子平时没什么爱好,闲时就一杯上好的碧螺春能在书房待上一整天。
简闻卿性子大大咧咧,也不知随了谁,与书香门第的简家格格不入,隔三差五就闯祸。
老爷子一度恨铁不成钢,几度扬言要和他断绝关系。
奈何简夫人生简闻卿时鬼门关走了一遭,后来说什么也不愿意生了。
老爷子疼她,说不生就当真不强求她了。
简闻卿抬手敲敲门,心里盘算着待会儿该如何从父亲手里要到钱。
须臾。
里面传来沉稳老道的声音:“进。”
打开门的一瞬,淡淡的木质香扑面而来,檀木香隐隐约约在屋内蔓延。
简闻卿下意识摸了摸鼻头。
简家豪坐在一把价值不菲的红木椅上,面色一如既往的严肃,茶杯里还冒着氤氲的薄雾。
“来要钱的?”老爷子没好气的看他。
“知子莫若父啊,爹,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别扯些乱七八糟的,打算去哪鬼混?”打开抽屉,简家豪拿出一封厚厚的信封,像是早已备好的。
简闻卿一急,差点说漏嘴,又连忙讪笑:“爹,瞧你说的什么话,哪是鬼混,我一会要去找宋筠。”
宋筠是宋家米铺的二少爷,功课很好,搬出他来,老爷子一般都不会再过问。
他时常拿宋筠当挡箭牌。
简闻卿油嘴滑舌凑上前,去拿信封。
待到临走时,他才注意到角落还站着一个娇小清瘦的人儿。
是个女孩,一张素净的小脸五官端正,眉是清秀细长的柳叶眉,眼是圆圆的杏仁眼,自带温吞气质。面无表情看着简闻卿,比他足足矮了一个头,看他时,需要微仰头。
“这是谁?”简闻卿不解。
“你祝伯伯的女儿,祝欢喜。”老爷子瞪了他一眼。
简闻卿撇撇嘴:“那祝伯伯呢?”
老爷子欲言又止,回避那个问题,怕揭了女孩的痛楚,只简言意骇:“日后欢喜就住我们家里了,她小你三岁,按辈分,你是长兄,要担起照顾她的责任。”
虽然简闻卿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就多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妹妹,但她看起来,倒不像个麻烦精。
简闻卿俯身,正视她,随后勾唇笑道:“妹妹好。”
语气刻意装得有模有样的,简闻卿笑起来的样子如沐春风,倒是惹人喜。
【二】
祝欢喜当真在简家住下了。
她话不多,性子娴静,少年老成似的,没事就捧着一本书端端正正坐在桌边翻看。
简夫人觉得女孩子应当活泼一点,不吵不闹的,到底太木纳,便叫来简闻卿,让他去哪都带着欢喜。
简闻卿最先对这个小拖油瓶的态度是不冷不热的,他玩街机,就把祝欢喜丢在一旁,最好是往她手里塞一把零钱,然后挥挥手打发她:
“你去买点喜欢的东西,你们女孩子不都喜欢那些会发光的小玩意么?你去买,不够再管我要。”
祝欢喜也不恼,就那样拿着钱,管街机老板要个小凳子,托着下巴守在他旁边。
来来往往的行人,飘着食物香气的街道。
尖沙咀的商业街热闹非凡。
祝欢喜看着对面的刨冰店铺,不动声色咽了咽口水。
天色将暗,已经玩得精疲力竭的简闻卿终于对游戏机失去兴趣了。
刚准备打道回府就瞧见祝欢喜目不转睛盯着对面那条街,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简闻卿一下就明了。
这小孩在馋刨冰呢。
“想吃?”
祝欢喜瘦弱的身子僵住片刻,大抵是被吓住了,回过头发现简闻卿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小心思被戳破,祝欢喜只得诚实的点头:“闻卿哥,我可以吃吗?”
这是她第一次开口同他说话,声音软软柔柔,不大不小,语气带着点恳求。
“走吧,哥现在就带你去买。”简闻卿自知她很好哄,扔她在一旁整整一天都不过问,她也不会生气。
反倒是些小东西能把她哄得一愣一愣的。
吃到心心念念的刨冰,祝欢喜果不其然乐了。
简闻卿看着她埋着头心满意足吃刨冰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那颗毛茸茸的小脑袋。
心想着小孩果然是小孩,三言两语就哄好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刨冰的原因,回去之后,祝欢喜染上了风寒。
一连几日,都咳得脸红脖子粗,大夫开了药,要她一日三餐都记得吃。
可是药丸好苦,祝欢喜每次吃时都蹙紧了眉头,这让简夫人看了也不由生出几分心疼。
老爷子把简闻卿叫到书房,问他带着祝欢喜都干了些什么。
简闻卿如实回答,迎来的是一顿毒打,还有老爷子的谩骂:
“混账东西,欢喜自幼身体不好,出了什么差错,我要怎么向你逝去的祝叔叔交代!
他对我有恩,年轻时,我穷困潦倒得吃不上饭,是他接纳的我,现在他离开人世,只留下一个女儿,你倒好,只图自己……”
一棍又一棍打下来,简闻卿背部挨了好几下。
这是他的错,他认,故而站在原地不躲闭父亲的棍子。
【三】
祝欢喜是在简闻卿喂她喝药时察觉到不对的。
“欢喜,对不起,我不该由着自己开心,把你扔在一旁吹冷风,害得你染上风寒,日夜受折磨。”他愧疚极了。
“闻卿哥,你别自责,我不怪你。简妈妈说了,吃过药就会好起来的,我有按时吃药,会好的。”
祝欢喜反倒安慰起他来,一本正经小大人的模样把简闻卿逗笑了。
简闻卿笑得前俯后仰,背部碰到桌角,又恰好撞上了没愈合的伤口,疼得呲牙咧嘴。
看见他后背衣料渗出的血,祝欢喜抿抿唇,一下就想明白怎么回事了,吓得低声啜泣起来。
“欢喜,我不痛,你别哭,我真不痛。”简闻卿见不得女生哭,手忙脚乱安慰她。
祝欢喜抽噎着要替他上药,简闻卿没法,只好背对着她,将衣服撩起来。
老爷子下手没轻没重,在简闻卿背上留下了好几道青紫色的痕迹,看上去触目惊心。
祝欢喜小心翼翼的用指腹将药膏抹在他伤口上,生怕多用一点力气。
她小声呜咽着,看着这些伤痕,自责不已。
那次之后,简闻卿就被老爷子限制了自由。
除了上课其余时间都不许出简家半步。
整日待在家里,乐趣都少了一半。
简闻卿倒也聪明,为了哄老爷子开心,时常拿着课本装模作样的坐在书桌前。
小人书藏在名着里,他看得津津有味。
祝欢喜来给他送水果,进来时发出点声响,简闻卿一下就挺直了腰板,眼疾手快立起书,摇头晃脑大声念起诗来:“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欢喜被他逗得柳眉弯弯:“闻卿哥,吃水果。”
简闻卿见是祝欢喜,追着她满屋子跑:“好啊你,居然胆大到拿我取乐。”
“闻卿哥的诗读得很不错嘛。”她跟着简闻卿的这段时间,性子倒是外向了不少。
简闻卿又恼又羞,这哪是在夸他念书不错,分明是知道他开小差,在这点他呢。
“你倒是开心了,苦的是我,每天在家里读圣贤书,都快变成书呆子了,迟早给宋筠笑话死。”他收起笑脸,坐在椅子上故作惆怅的叹气。
“简伯伯也是为了你好,多读点书没坏处的。”欢喜没意识到简闻卿心里的小算盘。
“是是是,我知道爹为我好,但我现在整个人都快出问题了,再不出去看看,会闷死的,欢喜为我求求情,让我爹放我出去看看好不好?”
他眸光闪烁,语气连哄带骗。
祝欢喜着了他的道,当真去简老爷子那求情。
也不知道怎么说的,千年铁树开了花,居然答应了。
简闻卿那晚是被老爷子派人抬回来的。
回来的时候,右腿血淋淋一片。
【四】
欢喜睡不着,听见外面吵成一锅粥,连忙跑出去,看见浑身是血的简闻卿,又惊又怕。
“闻,闻卿哥……”
简闻卿朝她咧嘴笑:“哭哭啼啼的干什么,跟奔丧似的,我还没死,不过受了点伤。”
老爷子见简闻卿这副德行,气得不愿再管他,拂袖离去,简夫人替他上好药就被简闻卿催促着去休息了。
唯有欢喜,红着眼不肯走。
她也不说话,就那样直愣愣的看着简闻卿的腿,心里自责得很。
“是不是在想,如果不帮我求情就好了?”他语气低柔,欢喜点点头,眸中还蓄有泪珠,看着他的样子可怜兮兮的。
“你不要自责,我不是贪玩受的伤,是为了救一个差点被车撞到的小孩,不小心撞到了,这伤口是我见义勇为的证据。”
听他讲完后,欢喜心里好受了许多。
“所以,欢喜,你别难过,我不怪你,过阵子闻卿哥带你去看电影好不好?”
电影?
从没看过电影的祝欢喜皱起眉头。
那个充满魅惑力的词她只在书本上看见过。
于是,她开始盼着那天的到来。
哪晓得来年开春,简闻卿就考去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大学。
她那时刚刚念国中,每周会雷打不动给简闻卿写一封信寄过去。
欢喜在寄给简闻卿的信里大多是写在学校发生的趣事,糗事,还有少女独有的心事。
她说学校食堂的饭很难吃,说同桌女孩很热情,爱挽着自己的手滔滔不绝。
简闻卿不忙的时候会给她回信,告诉她自己替她感到开心。
他有时也会讲大学生活如何如何好,欧式建筑的学堂如何引人注目,让她好好念书,追随他的脚步。
欢喜将简闻卿的回信一一收好,信封整整累积到比一本字典还厚的时候,简闻卿回来了。
那是一个寒冬,风雪交加的天,祝欢喜远远的就看见他了。
上前去迎接,才发现他好像变了很多。
穿一件黑色大衣,褪去少年的不羁,简闻卿已经是个身材高挑的青年。
“才一年多不见,就不认得我了?”简闻卿看着祝欢喜呆愣的模样,笑着打趣她。
“闻卿哥。”祝欢喜伸出手想替他拿行李箱。
简闻卿却闪开了:“我自己来就好,你是女孩,力气没我大。”
“闻卿哥是看不起女生?”祝欢喜玩笑般的问他。
简闻卿笑笑,弯起眉眼看她:“不,我在怜香惜玉。”
没等她接话,只听见简闻卿轻叹一口气:
“欢喜变了不少,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祝欢喜不懂他为何叹气,是在叹流年易逝吗?
最终,却没问出口。
【五】
简闻卿此次回来,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停留。
“学校的功课很多吗?”欢喜得知后,十分不解的问道。
她私心的想让简闻卿多待几天。
“不是,我在学校成立了一个话剧社,我们正在准备一场演出,我需要提前回去指导,排练的事也刻不容缓。”
他上大学后,接触到许多新奇的事物,也终于有愿意花时间精力做好的事情。
欢喜替他感到开心,但同时也很失落。
这意味着简闻卿的世界在无限扩大,而自己,却一直拘泥于身边的琐事中。
“闻卿哥,你们学校需要很高的分数才能考进去吗?”欢喜没头没尾的问。
“没有那么难,你好好学,以你的成绩可以考去更好的学校。资源,学习环境也会更好,我希望你眼光长远一点。”他认真的回复,倒真有几分长兄的模样。
欢喜沮丧的不再看他。
快过年时,简闻卿带欢喜去看电影。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看电影,是露天电影。
欢喜依稀记得,那天的风很冷,但电影内容却十分精彩。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红遍大江南北的电影中,紫霞仙子的一席话引起无数少女们的共鸣。
祝欢喜在电影院看这一幕时,转头将目光移到简闻卿脸上。
他的侧颜也是极好看的,右眼角下有一颗泪痣。
小小的,不易察觉的。
她的意中人呢?
她不会管他是英雄亦或是狗熊,不管他有没有通天入地的本领,她只要那人一颗心都完完整整的交给自己,才算好。
看完电影,祝欢喜和简闻卿徒步走在尖沙咀的街道。
想起自己刚来到简家时,也不过是几年前,她认生,简闻卿却偏爱带着她四处游玩。
有次受凉感冒了,吃了好长时间的药才好起来。
他被老爷子打了一顿,背后都出血了,她看见,哭啼不停。
简闻卿为了哄她,说要带她来看电影,但他同年考入了大学,看电影的事情搁浅很久。
尽管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他还是记得清清楚楚,故而信守承诺,真的带她来了。
“在笑什么?”简闻卿富有磁性的声音将她拉出回忆。
祝欢喜还未来得及解释,对面就有个女人向他们走过来。
“苡娆,你怎么在这?”简闻卿的语气带着意外。
“和好友来看电影,碰巧看见你了,就过来打个招呼。”她笑,还顺手指了指对面的几个妙龄少女,一脸温柔。
【六】
祝欢喜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
最后得出一些乱七八糟的猜想:
‘她是个很时髦的女性,看着年龄不大,应该跟闻卿哥同龄。’
‘脚上的那双白色平底鞋很好看,应该价值不菲吧。’
‘她长得这样好看,会不会是闻卿哥的女朋友……’
女朋友。
祝欢喜并不想承认,在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心里有些堵堵的。
她已经不是不经世事的小孩,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
也会有人偷偷往她课桌里塞一些小零食或者当下流行的发夹。
更有甚者会留下一封粉色的信笺,她都没看过,全扔进了垃圾桶。
“闻卿,这位小妹妹是?”被简闻卿唤作‘苡娆’的女人注意到了祝欢喜。
“我妹妹,祝欢喜。”他简言意赅向她介绍祝欢喜。
“欢喜,这是顾苡娆,你叫她顾姐姐就好,她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社员,我是跟她一起回来的。”简闻卿也煞有介事给她介绍这个她并不是很想认识的女人。
“欢喜妹妹好啊。”
祝欢喜只礼貌的笑笑。
顾以娆伸出手想去摸祝欢喜的头,却被她躲开。
那只手愣在空中,顾苡娆脸色变了变,但很快又恢复正常。
“苡娆,电影快开始了。”同伴催促她。
顾苡娆挥挥手同两人告别,离别时,她还留下一根棒棒糖作为见面礼递给祝欢喜。
祝欢喜不情不愿接下,趁简闻卿没注意时,她偷偷扔进了垃圾桶。
那个看起来温柔如水的苡娆,她看简闻卿的眼神是不同于常人的,爱慕之意太明显。
“闻卿哥,刚刚那个姐姐是你女朋友吗?”祝欢喜耐住好奇心,问了一句。
“小孩子哪来这么多问题?”简闻卿曲起手指轻敲她的额头,避而不答,却弯了眉眼。
果然是的,否则他为何笑得如此甜蜜?
像是为了验证欢喜的猜测一般,简闻卿竟然在过年时,将顾苡娆带回了简家。
“这是我的朋友,苡娆。”他大大方方的向简夫人和老爷子介绍。
朋友一词显得格外别扭。
大家都很喜欢顾苡娆,她细心又知方寸,连简夫人都对她赞不绝口。
那顿年夜饭,欢喜坐立难安。
只有简闻卿注意到她的不对劲:“欢喜平时最爱吃虾,今天怎么一只也不碰?”
“吃太多总会腻味的。”她也只是敷衍回道。
简闻卿当了真,跟顾苡娆打趣道:“我这妹妹就这样,嘴很馋,几年前,为了吃一碗刨冰,还患了感冒。”
一桌人被简闻卿的搞怪语气逗得哄堂大笑。
“我吃饱了,各位慢慢吃。”祝欢喜再也坐不住,起身快步逃离了。
宴席的最后,祝欢喜站在窗前,目光向下,看见阴暗逼仄的角落里,高挺帅气的男孩低头拥抱他的女孩。
【七】
1996年
祝欢喜如愿考进香港第一学府。
她性格内向,大多时候一个人独处,没课就泡在图书馆,耳根落个清静。
周末的时候,简闻卿约她吃饭,说有重要事情宣布。
挑挑选选很久,她穿上一件长裙,特意卷了头发,抹上变色唇膏,走在街上靓丽不已。
可是到了饭店,却看见等她的人除了简闻卿还有顾苡娆。
“欢喜,我和苡娆正式交往了。”谈话间,他拉起苡娆的手,笑得很幸福。
她说恭喜啊,祝两人和和美美到白头。
仰头却喝下一瓶啤酒,苦涩的滋味在唇齿间蔓延,欢喜的头脑异常清醒。
“太快了,太快了……”她嘀咕不停,筷子在火锅里怎么也夹不住东西。
简闻卿疑惑不解:“欢喜,你说什么太快了?”
你的脚步太快了,快到我已经没办法追上。
欢喜打了个酒嗝,摆摆手:“这土豆熟得太快了,你看,现在黏在锅底夹都夹不起来。”
她笑,看起来像是喝醉了。
苡娆看着她失态的样子,逗趣一般:“欢喜真是喝醉了,我们没点过土豆,怎么会煮碎呢。”
欢喜收起笑容,看着淡定自若的苡娆,还是面带微笑的样子。
她看出来了,看出自己喜欢他,看出自己的窘迫,可是她却不戳破,任由自己在简闻卿面前丑态百出。
简闻卿去结账的时候,苡娆温柔的看着她,像个大姐姐般:“欢喜,你现在还小,分不清自己对闻卿的感情,我没有说你喜欢一个人有错,只是你应该去看看世界,知道自己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欢喜笑着说好。
分道扬镳后,祝欢喜开始忙碌起来,比赛社团没一个落下。
她也偶尔得知简闻卿的消息,听说他拒绝了国外的读研邀请和苡娆去乡村支教,听说他的论文登上国际杂志,听说他和苡娆意见不合分开……
那是一个圣诞节,她带着打包的鸡汤去出租屋见他。
门打开的时候,一股烟草味扑面而来,屋子里阴暗压抑,窗帘拉得很严实,电视机播放无关紧要的广告。
祝欢喜打开灯,房间的混乱一展无遗,掐灭的烟蒂,地上随意乱扔的酒瓶,还有他凌乱不堪的头发。
这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狼狈的他,为了另一个女人。
祝欢喜替他收拾好所有垃圾,热了鸡汤,做两个小菜,蒸一锅饭,算是他们的晚餐。
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桌,整个屋子才算有点生气。
祝欢喜没有安慰他,不是不愿,是不会,她天生嘴笨,不想惹他生气。
“谢谢你。”他终于清醒过来,自己现在太过于堕落了。
欢喜摇摇头:“一直都是你让着我,这次换我了。”
他这才好好的看看欢喜,二十一岁的欢喜,已经长得很漂亮了。
【八】
“欢喜,你需要找个男朋友吗?我可以介绍一个朋友给你。”
祝欢喜连忙起身收拾碗筷:“不用了闻卿哥,我现在还没那种想法,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学校了。”
“对不起,欢喜,分个手还让你担心。”欢喜临走时,简闻卿不好意思说道。
“闻卿哥,振作一点,如果不甘心的话,再去尝试一次吧,苡娆姐会理解你的。”说这话时,她心如刀割。
她又怎么会不明白,简闻卿那样的人,一辈子注定只能有一段热烈的感情。
祝欢喜独自坐末班车回学校,她孤单的看向车窗外,华灯初上,圣诞树到处都是,看得人眼花,大家都在笑。
欢喜只记得,那天的夜,格外的冷。
1999年出国热潮新起,祝欢喜的学校与法国知名大学合作,政策早已经十分完善。
彼时的她,已经很优秀,早早收到法国大学递来的橄榄枝,对方给出了很优渥的条件只需要她点点头,就能够进入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象牙塔求学。
简夫人和简老爷子都很支持祝欢喜出国,她拿不定主意,在出国深造和留国升学之间摇摆不定。
直到简闻卿打来电话,话里话外都在劝导她别放过这个机会。
“我已经调查过,那是很出名的学校,你能够在那里学到很多东西。国内固然好,但你该出去看看世界。”
他的声音变得成熟稳重,连带性格也变了,开始考虑得很周到。
“闻卿,为什么我找不到剪刀,是不是你上次用过之后又乱放了?”顾苡娆的声音陆陆续续从话筒里传来。
“应该是放在书架旁边了,你找找看。”他耐心的回应对方。
“闻卿哥,你跟苡娆姐和好了吗?”良久,欢喜紧握着电话问出这句话。
“是,已经有段时间,前几天我跟家里闹矛盾了,这件事情,希望你能替我保密,我还不想让他们知道……”
欢喜不记得自己是如何挂断电话的,只记得那晚的夜格外的漫长。
出国的手续很快就办好,欢喜没让任何人去送自己,她买了很早的飞机票,独自前往机场。
起飞时,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房屋,她轻叹一口气。
邻座的小女孩笑眯眯的递给她一颗糖:“姐姐,不要不开心。”
“谢谢。”她致谢,心情也好了许多。
窗外突然电闪雷鸣,飞机在空中连续颠簸不停,乘客们惊恐不安的尖叫。
飞机里遍布了吵闹声,哭声,咒骂声。
最后的最后,曙光乍现,欢喜看见记忆中那个眉眼弯弯的少年朝她伸出手。
【尾声】
‘亲爱的闻卿哥:
展信安,再过一个月,我就要高考了,不过我一点都不紧张,我会报考你那边的大学,到时候记得请我吃饭。
我会加油的,对了,你留下的仙人掌被简妈妈养得很好,现在已经开花了,如果你想看,来年我可以乘火车的时候带上。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信里没办法说明,希望能够当面讲,最重要的是在学校你要记得好好吃饭。
勿念。
——欢喜’
1
这是宝珠第二次在路灯下看见这个男人。
这次他穿一件黑色风衣,寸头,一米八几的个子,站在路灯下面,一副天生的好相貌,着实有些显眼。
其实他们说过话的,就在几天前,因为一次聚餐。
那晚离开闺蜜生日宴的饭局时,公交末班车都已经没有了。
她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却还是没赶上最后一班车。
宝珠打车回家,被司机敲诈了,本来说好的只需要二十便可以。
但到了目的地,他偏偏狡辩没答应这回事,死缠着宝珠,说不给四十这事就没完。
她理所当然和司机争论起来,在路边吵得脸红脖子粗,不时有路人停下来窃窃私语。
但他们谁都不让步,僵持在路边。
“抱歉,我来晚了。”眼看着司机要从驾驶座上冲下来的时候,一双有力的手却抢先按住了宝珠的肩膀,他的声音低沉悦耳。
宝珠微怔,转过头看见一个年轻的陌生男人。
男人的长相很难让人忽视。
他是好看的,从宝珠的角度看去,他竟有些像她少女时期的偶像——陈x希。
或许是感觉到宝珠炽热的目光,男人回过头,对她微微一笑,礼貌的点点头,仿佛在告诉宝珠:我会帮你解决他的。
他给宝珠的感觉真的很安心。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可宝珠居然觉得好熟悉。
“四十就四十吧。”男人松开按在宝珠肩膀上的手,从裤兜里拿出一张钞票,递了过去。
宝珠想拦住他。
这分明是在狮子大开口!
可他却摇摇头,示意宝珠别吭声。
宝珠鬼使神差的变得乖巧下来,真的不说话了。
两人看着司机乐呵呵拿着钱离开。
2
“他分明就是在敲诈勒索,你干嘛那么听话?”宝珠为他愤愤不平。
男人无所谓的耸耸肩:“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肯给他?”宝珠不解。
“他身上有把刀,还有,他喝醉了,身上一股酒味。”
“好吧,刚刚,谢谢你了,不过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不回家?”宝珠莞尔一笑,庆幸逃过一劫。
“我在等我的妻子。”男人认真回答。
宝珠展眉,恍然大悟。
原来是个好好先生,在这里等待爱人回家。
“那么,你的妻子呢?她在哪?”宝珠实在有些好奇,这个看起来无法挑剔的男人到底是被哪个女人整治得这样服帖。
男人勾起嘴角,笑了笑,只是摇摇头,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着宝珠,神情自若。
宝珠却觉得他在无声的叹气。
这是为什么呢?
这样的感觉,为什么这么熟悉?
“给你讲个故事吧。”男人坐在路灯下的公共长椅上,拍了拍身旁的位置。
示意宝珠坐在自己旁边。
宝珠老老实实的坐下,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那晚,男人絮絮叨叨讲起他和妻子的事情。
眼底的温柔一直萦绕着他的黑眸。
他叫席诸之,和妻子在大学的图书馆认识,两人一见钟情。
很平常的爱情故事,郎才女貌,恩爱有加,一毕业就扯证了,身旁的朋友羡慕得要命。
结婚后,两人的小窝也很温馨。
他不善言辞,但会偷偷替她买下想要的连衣裙,在记恋日送给她。
她会捂着嘴尖叫,热泪盈眶,然后扑进他的怀里。
她喜欢猫,于是他就在流浪机构领养回一只浑身是伤的橘猫,在他们的悉心照料下,那只猫走出了前一任主人的虐待阴影。
一切都美好的像童话。
“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我送你回家。”席诸之的故事戛然而止。
那晚,宝珠意犹未尽,席诸之送她回家。
他上楼时,宝珠才发现他是自己楼上的邻居。
但她竟巧合得一次都没见过席诸之的妻子。
3
所以,这次,又是在等他的妻子么?
宝珠看着不远处路灯下的席诸之,心中起了这样莫名其妙的疑问。
“又见面了,宝珠。”席诸之同她打招呼,语气温柔。
“又在等你的妻子?”宝珠勾起嘴角,自顾自的在长椅上坐下。
席诸之点点头:“是的。”
“那么,让我陪你一起等等吧。”
席诸之没回答,宝珠当他默认了。
“其实,我总觉得在哪见过你……”宝珠情不自禁说出自己的想法。
席诸之脸上的表情动容了一下,然后恢复正常:“是么?”
宝珠当然知道自己这句话就跟世界上所有烂俗糟糕的偶像剧桥段没什么两样。
像是在搭讪,而且还用“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这样的鬼话。
“也许是我感觉错了吧。”宝珠耸耸肩,歉意的笑笑。
“为什么从没见过你的妻子?”怕席诸之误会,宝珠试图转移话题。
“我们的故事,你还想听么?”席诸之依旧闭口不谈妻子的下落。
宝珠点点头,肯定的回答:“当然。”
很多童话故事亦或是电视剧里,到最后,都是大团圆的结局,但现实,偏偏不尽人意。
席诸之才刚刚尝到了婚姻带来的甜头,就被现实狠狠打了一棒。
他的妻子开始忘记一些事情,起初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比如她早上才拿出来的晨报,中午就忘记放在哪里了。
比如她口口声声说要做他最爱吃的酸菜鱼,第二天却忘得一干二净了。
4
“诸之,我是不是得病了,我最近总是忘记事情……”在一次席诸之出差时,她接连几天忘记给家里的猫喂猫粮后十分愧疚说出这句话。
席诸之心疼得要紧,他揽住她的肩膀,不断的安慰妻子:“没事的,一定是压力太大了,要是真的担心,我过几天陪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不好?”
她点头,依偎在他怀里。
她轻声叹气:“要是连你也忘记了,该怎么办?”
纠结是有的,因为家庭原因,她从小就缺乏安全感。
总是患得患失,好在席诸之对她好的没话说,连身边的好友都没有一个人说他不好。
她也觉得他好,甚至好过那个只晓得塞给她和妈妈钱的亲生父亲。
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吧,否则她何德何能可以这样幸运,偏偏就遇见他?
“那样的话,我就一次又一次的跟你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让你重新记起来。”席诸之温柔的吻她额头,双臂从身后紧紧抱住她。
没别的,仅仅只是她无意间提过觉得这样拥抱的姿势很有安全感,席诸之就常常这样抱她。
她咯咯咯的笑,眉眼弯弯。
这样的笑,让他心痒痒,他低头吻她。
一吻过后。
她还是很担心,皱起眉头问他:“可我要是一直忘记你,你迟早会厌烦的,对吧?”
那样,她就还是一个人。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一直都是这样,他明白她怎么想的,所以每句话都能让她安心。
终究还是等不到他带她去医院,她就忘记他了。
是的,在一个周末的早晨。
5
她忘记得干干净净,甚至还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房间里。
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他毫无准备。
“我是你的丈夫。”他说。
可她却直愣愣的看着席诸之,眼底全是茫然:“可我什么也记不得。”
他先是震惊,然后缓了好久,确认她没开玩笑后,才不甘心的接受这个现实。
那段时间,他到处收集有关资料,问了很多权威医生。
才知道妻子得了一种记忆障碍的病症。
会间歇性忘记一些事情,有时候会突然记起来,大多患者是年轻人。
这无疑对病患是一种巨大的折磨。
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
因为她不记得他了,席诸之只能暂时先搬出两人的住处。
为了妻子的安全,他租下楼上一套房。
总归在一个小区,她干什么,自己都能及时出面保护她。
她每天的早餐,都是席诸之早起一个小时做好后,让妻子的母亲送去的。
她不爱带伞,他就用陌生电话卡给她发天气预报,提醒她。
有一次,他站在路灯下偷偷看她被她发现了,她跑过来同他讲话。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她眼里亮晶晶的,眉眼弯弯。
好像还是几年前刚认识的模样。
她又忘记他了,不过,没关系。
她总是会记起来的。
6
故事讲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深蓝色的天空挂起几颗星子。
路灯的昏暗光线落下,洒在两人身上,街上行人已经寥寥无几。
宝珠听完整个故事,长长的吸了口气,眼神里夹杂着不明情愫,她还沉浸其中,只能勉强的笑笑。
想要安慰席诸之,却什么都想不出措辞:
“好遗憾啊,这个故事的结局,真是不太美丽。”
她是真的觉得遗憾。
似乎觉得不够,宝珠非要找点什么安慰人的话:“她会记起来的。”
“会的。”他眼角含笑,看着宝珠的眼神温柔如水,她却没注意到。
但席诸之并不在意。
他们还有很长的一生,足够去挥霍。
这漫长的时光,他会陪着她。
让她记起来,他不会食言。
是的,他们见过。
在图书馆,在路灯下,在每个擦肩而过的时刻。
她可能会忘记,但他会永远记得。
【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
良久的冷场后,沈谏才恍惚开口:“我以为,你们会走到一起。”
【二】
记忆中,榕城的夏天是燥热不已的,空气中的闷热总让我有种快窒息的感觉。
彼时我高二,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站着一位清癯的少年。
少年叫沈谏,在我眼里,相貌出众是他最不起眼的优点,年级第一的蝉联者,每次都比第二名高出五六十分,形成断崖式领先。
沈谏的演讲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那么坚定:“作为一名高中生,我始终坚信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汗水和坚持终会换来……”
听听,多么励志的宣言!
我和周毅在班级队伍的最后开小差,周毅穿着黑色短袖,露出的手臂晒得黝黑,跟前排女同学讲小话时,笑声清脆又大声,引来很多同学回头围观,像在看猴,天知道我多想换个位置。
“周毅,你别这样。”我尴尬的扯扯他衣角,低声说。
周毅笑得更大声了,他转头看向我,嘴张得很大,笑得前仰后合,看起来很夸张:“顾清泠,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命里缺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
裴怡然回过头抱歉的朝我笑笑,我知道这家伙肯定是把我的秘密说漏嘴了。
是了,我是早产儿,出生的那天,榕城下着大雨。
五岁以前,我体弱多病,去医院是常有的事,我爸多方打听,找来一个很有名的算命先生,那老头摊开我的手,看了半天说我命里缺水,要在名里加带有水的字,我原名叫顾青,我爸大手一挥,说,那就顾清吧。
我妈不乐意了,既然要换,就换个彻底:“就叫顾清泠。”
打那以后,我身体果真变得不再容易生病了。
周毅显然不相信,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时的周毅已经很高,他是体育生,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差点给我拍出内伤:“跆拳道女子冠军小时候是病秧子,这么离谱谁信啊。”
我不置可否,梗着脖子看向主席台,沈谏已经演讲完,他从台上下来,看起来意气风发,我对周毅说:“你要是有人沈谏一半,哦不,百分之一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那种小子我一拳能打趴两个。”周毅自信满满的叫嚣。
我不语,姑且原谅他一次,谁让每次生日都只有周毅陪我过呢。
我跟周毅在一个院子长大,打小就认识,俗称青梅竹马。
“真羡慕你有周毅那样好的朋友。”
每每听见这样的话,我嘴角都会抽搐一下。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这句话并不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周毅。
我小时候挺文静的,周毅在孩子堆里是最讨大人烦的一个,他喜欢敲人窗户做鬼脸。
我曾有一次被他吓哭,以至于有段时间我很不喜欢他。
我们生日是同一天,如此戏剧又可怕,为此我恨不得让我妈把我塞回她肚子里换个日子生出来,可是我妈在我八岁时就去世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我爸顾大壮没什么文化,他是做工地的,我的生日自然没法陪我,他次次都道歉,然后说出我已经倒背如流的话。
“清泠,爸爸很忙,你要乖乖的,爸爸下次一定陪你过生日。”
然后,下次依然不会。【一】
圣诞节前夕,寒风席卷整个莞城,我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
“清泠,回来一趟吧,周毅……他死了。”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放入冰窖,寒意从脚底迅速爬满全身,张开嘴,我只说出说一个好字。
葬礼很简单,周毅的遗照是大一那年我给他拍的,黑白照片里的周毅硬朗帅气,五官端正,他抿着唇,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仿佛还能听到他揶揄的语气:“顾清泠,你哭得难看死了。”
想到这,我更难过了。
周毅的母亲哭得喘不过气,被人扶回房间休息了。
沈谏姗姗来迟,一身的风尘。
那时宾客都已经散得七七八八,他穿一件黑色大衣衬得身材高挺笔直,俊逸的脸庞带着远归的疲惫。
我们对视的时候,他明显僵住。
我却镇定自若的走过去,朝他笑笑:“很久没见了。”
“是很久了,我刚从美国回来,你呢?”
时隔五年,沈谏似乎一点没变,说话时还是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认真得近乎执拗。
“我也刚回来没几天,周毅死了,还是我爸打电话告诉我的。”我不去看沈谏,怕自己在他面前失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