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杂种养的狗才会这么没规矩/他没想过林屿会成长为温柔的孩子
晚上睡觉,林屿把兜兜的房子搬到自己房间里放着。他腾出一大块地方来,把兜兜安置好了,这才上床合上眼睛准备入睡。
一般他睡觉的时候房间里是不留灯的,但今天不一样。因为宝贝小狗受了伤,他特地留了两盏壁灯,想着晚上如果兜兜有响动,他就不会因为沉浸在睡梦中而无法反应,或者起来的时候迷迷糊糊踩到兜兜。
于是凌晨的时候,林桉进到房间里,就能够光明正大借着壁灯的光亮去看弟弟的漂亮脸蛋。
他在床沿坐下,转头看见雪白的小狗趴在房子里眼巴巴盯着他瞧,像极了小时候的林屿。他指头压着双唇示意小狗噤声别闹,然后转头,直勾勾盯着沉睡的人,根本挪不开眼。
说实话,林桉其实不太明白,他怎么能在林家这种糟糕环境把林屿养成这样一个善良心软的孩子。他看着林屿的时候眼里有很明显的困惑,虽然脑子能够清楚意识到林屿就是他和林程养大的,可仍旧有着严重的不切实际的感觉。
毕竟同样是在林家长大的,他和林程就是真的畜生。白日里披着人皮对着宝贝弟弟笑眯了眼,晚上就趁着夜色钻进弟弟房间里做尽腌臜事。
那种事情,他是在一个不恰当的时间开始的。他记得自己被林程发现的时候,面对兄长的质问,他面无表情地反问了一句。
“那你要我怎么办呢。”
他这种人,就活该要日日隐忍受尽煎熬,披着人皮做个体面的贵族家的次子。哪怕是看着喜欢的人住在身边,也要装出个人样,用那副模样安静地等待弟弟长大然后离开,将他送到另一个人身边,把重要的人的未来交在一个他完全不知晓的人的手中。
“我就活该这样?你跟我都活该?”
现在想想,林桉觉得自己那时候说的是真没错,他是真活该。
明知道林家就不是个适合人生存的环境,他非得让林屿在这里长大。要知道林正清这辈子唯一的人生宗旨那就是吃他一口饭,就得做他一辈子的狗。
这种一辈子只会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商人做不好一个丈夫一个父亲,被这种人带大的他和林程难道能做个好哥哥?
林桉坐在床边,多少有些自我厌弃。虽然自己现在依旧不是个人,可他十分不喜欢年少时候的自己。
不负责任,做事情全靠一时兴起。
他回忆起自己最初决定把林屿留在家里养大的时候,那时候他是怎么想的呢……
应该很简单,也很有意思吧,就像现在的林屿想养大一只小狗?
想到这里,林桉的思绪断掉了。他回头看向兜兜,觉得应该更正一下。
林屿养兜兜都比他养弟弟负责任多了,至少林屿一开始就认认真真的,努力想把一切都做好。
接下来两天,林屿带着兜兜避开了宋元的活动路线。
他躲了两天,突然发现宋元不仅不会故意出现在院子里和他偶遇了,甚至连餐桌上,他都没再见过宋元。
意识到这一点,林屿才发现宋家的佣人看他的眼神比之前要更为厌恶了。
虽然见不到宋元很让人高兴,但林屿还是觉得不安。他上课的时候都静不下心来,操心兜兜白日里在医院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又担心宋元这么久不出现,是不是在憋坏招。
课间,他给林程发消息,旁敲侧击地问宋元这两天怎么都不出现了。
林程回复很直接,说宋元已经住进了医院。
林屿睁了睁眼睛,顾不得上课铃已经响了,顺着楼梯躲到了顶楼。他蹲在露台边沿给林程打电话,掐着手指头不安地问:“大哥!他住院是因为被兜兜咬了吗?”
林屿确实担心,毕竟宋元是宋家这一辈的独子,听说是小时候出了事故,加之身体不好,在宋家一直受尽宠爱。现在在林家被狗咬伤住进了医院,他毫不怀疑大人们会拿兜兜开刀的。
“不是。”林程将手里的报表推到一旁,认真回答弟弟的问题,“他本来就有病。”
“……”
林屿静默了一瞬,总觉得兄长是在骂人。可他很快揉揉自己的脸蛋,自我安抚一定是自己多想了。他庆幸地呼出一口长气,埋着脑袋拔露台角落生出的小草,低声念叨,“幸好,我还以为是因为兜兜咬了他呢。”
林程先是安抚弟弟不要担心,末了瞥了眼显示屏角落的时间,适时提醒,“你是不是应该去上课了?”
林屿惊呼一声,蹭得从地上起身,顺着楼梯又往下跑。林程在那头提醒他小心,他匆匆应付过去,挂了电话出现在教室后门口,已经是涨红了脸,“抱歉老师,我去了趟卫生间,迟到了。”
下午林程和林桉回家,就收到了林正清已经先行回来的消息。兄弟两个对视一眼,多少是有些庆幸林屿去医院接兜兜了。两人跟着父亲的特助往书房走,刚进门不过五分钟,林桉就和林正清吵了起来。
起因是林正清叫林屿“小杂种”。
林桉平日里很会装相,尤其是对着林屿的时候。可面对林正清,那就又不一样了。父子间面皮撕得很开,一点情面不留。
一听林正清骂林屿,林桉立马就拍桌子起身,“不准骂他!”
“我说的有错?他不就是个小杂种。”林正清阴沉着脸,再次重复了那句话,“小杂种养的狗,才会这么没规矩,不知道自己吃的谁家的饭,竟然敢冲着人龇牙咧嘴。”
林桉拳头握紧了,咬肌都跟着变得突出。在漫长的时间里,他已经失去了和林正清辩论争执的力气,于是被林正清气到极点,也只是转头想走。他已经是有足够的能力的成年人了,不像小时候那样对一切都无能为力,他可以带着林屿离开,无论是林家还是首城,他完全可以带着林屿去足够远的地方。
可等到他一手摸到门把手,背后突然又传来林正清毫无波澜的声音。
“要走吗?要带着你的小杂种离开你真正的家?你知道他应该回哪里去吧?”
“林桉,你要让他知道他是从哪里出来的人吗。”
看着怒气冲冲起身却站在门口再没有下一步动作的人,林正清无比庆幸自己那时候让林屿留下来了。他好整以暇,甚至还格外有余裕的换了个更舒适的坐姿。
“还是要我提醒你,作为我留他到现在的交换,你答应了要做林家忠诚的人。”
林桉浑身僵硬,控制着没有下一步动作。他垂眼紧紧盯着自己青筋毕露的手,近乎要觉得眩晕了。
那时候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为什么明知道林家不是一个好的环境,可他依旧执意让林屿留下来?
眼眶变得滚烫了,林桉终于回忆起当时的自己的想法。
为什么只有他和林程呢?他们就活该吗?被病重的母亲送走的弟弟为什么可以那么好运?只有弟弟是被爱的吗?
干脆带回来吧,带回来养一养,鲜活的漂亮的生命,在他眼前生长的模样,他至少可以看一看不是吗。
他从来没想过,没想过林屿会成长为善良的温柔的孩子。
就像他没想过他会爱林屿。
林正清回来的那天晚上,林屿和两个哥哥吵得格外严重。
房门被摔得砰一声响,他强压下颤抖,脊背紧紧靠着门板,肩胛都被硌得生疼了,也依旧一步不退。
“不准带他走!”
林程站在桌边,手里拎着水蓝色的笼子,仍旧在恢复中的小狗恹恹地趴在软垫上,抬起眼皮瞧见浑身都透着防备的小主人,这才哼哼唧唧着前肢撑住身体站起来,试图突破桎梏奔向自己喜欢的人。
林屿看一眼,就难过得受不住。他想让林程把兜兜放下,可林桉先一步走过来掰开了他的手。他被林桉一手按在怀里,睁大眼睛看着林程带着兜兜离开,登时就哭出了声,“你明明说你什么都知道的!”
林程身高腿长走得快,转眼就不见人影了。林屿哭着转向林桉,忍不住低吼,“你什么都知道!还是要让他带兜兜走!我恨你!我真的要恨死你们两个了!”
一听那个字,林桉手一抖,差点就让弟弟真的跑掉了。他眼睑垂着,眸色晦暗不明,但声音压得很低,几乎可以说是了无生气。
“阿屿,乖一点。你要因为一只狗跟哥哥们置气吗?”
“你觉得你们比他好在哪里吗!他好歹会保护我!我都说了他是因为想保护我才咬宋元的!”
后腰被扣着松动不得,林屿紧紧抓着林桉背后的衣裳,指节都绷出白痕来。他哭得停不住,趴在林桉肩头浑身发抖,眼泪把漂亮脸蛋打湿了,说话时声音也颤抖得厉害,“但是你们只会欺负我!你们跟宋元站在一边!你们要因为他咬了宋元就打他!”
“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们的!”
林桉眸子一颤,眼泪毫无阻碍就落在了林屿的衣服上。可怀里人毫无知觉,他也不说多余的话,只搂着林屿颤抖的身体将人往自己怀里揉,用困惑又痛苦的声音低声的叫,“阿屿……”
“你别叫我!”
林屿哭得头晕目眩,根本就喘不过气来,只是听着林桉叫自己,仍旧本能似的低吼着抗拒。他伸手抹了眼里的泪,滚烫的眼眶传来肿胀的感觉,让他想起来那天晚上他在车里解释的时候,林桉还说知道。
但是他们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
越想越是难过,被兄长背叛的痛苦和看着兜兜被带走的恐慌一并涌上来,林屿想都不想,抓着林桉的胳膊就一口咬上去。他铁了心要让林桉松开自己,于是哪怕隔着衣裳也还是用尽了全力。
抱着他的人闷哼一声,身体微微颤抖着,却是将他箍得更紧了。他红了眼睛不管不顾,可很快被那个怀抱勒得快要窒息,抓着林桉胳膊的手逐渐没了力气,只松嘴的时候拖长了调子用无力的声音叫,“林桉……唔、我疼……”
听着弟弟的声音,林桉才像是突然惊醒了。他终于松开手,扶着弟弟的肩膀想要看看有没有被自己勒出问题来。
可他刚刚把人扶着坐直了,原本还有气无力的少年立马推开他朝着外面跑去。他动作慢了一步,又被林屿反手摔上的门给拦下一瞬,于是出门,就看见林屿已经跑到了楼梯口。
片刻都不敢犹豫,林桉拔腿朝着弟弟跑过去。他知道林正清是什么样的人,这时候林屿出现也不会对事情的结果有任何的影响,只能是林屿也被以管教不好小狗为由毒打一顿。
他和林程小时候挨得多的,实木的棍子接连抽在小腿或者脊背,严重的时候能让他几天走不动道,甚至连床都下不来。
就林屿那个小身板,两棍子下去能被抽得呕血。
不知道身后的人还在担心自己,林屿快步朝着父亲的书房跑去。他顺着楼梯往下,双脚完全是凭着身体记忆在挪动,恐惧和担忧让他呼吸急促,下了两层楼,已经是气喘吁吁,脸颊都像是在冒热气。
可他根本不敢耽搁,原本要鼓足勇气才敢叩响的书房门,现在被一股力量催促着,他站在门口就一把将门推开了。
林正清是这个家绝对的掌权者,因为总是有十足的自信,觉得自己在这个家有足够的威严和权力,他从来不会刻意去锁门。
因为不听他的话,无视他的规矩指令的人,多是被打一顿扔出了首城,严重些的,已经是难以找到踪影了。
所以这一次书房门径直被推开,林正清都觉得惊奇。他手里攥着根漆黑的棍子,雪白的漂亮小狗被他用绳子拴在矮几桌腿下。被开门的动静扰得不耐烦了,他转头朝着门口看过去,还没来得及训话,先听见林屿难掩惊恐的声音。
“兜兜!”
站在旁侧的林程拧眉,“阿屿?”
听见兄长叫自己的声音了,可林屿根本不应。他快步进了书房,蹲在矮几前想要把兜兜脖子上的绳子给解开。
但那是个死结,他又急得满头大汗,怀里哼哼唧唧呜咽的小狗让他双手颤抖,他愈发着急难以保持冷静,指腹被粗粝的结磨得发红,都没能把绳结给解开。
林正清站在原处,饶有兴致的看着急得脸蛋通红的林屿,越看越觉得自己当初那笔生意做得像是有点亏了。他一手揉按着下颌的皮肤,那是他思考问题时习惯性的动作。
林程看一眼,就被恶心的想吐。
他快步朝着林屿走过去,俯身将单薄的颤抖的少年罩在自己的阴影里,不给林正清继续窥视的机会了。
“阿屿,不要进来这种地方。”
林屿不应声,努力冷静下来想要带兜兜走。可站在身侧的男人见他那副模样,很快伸出手来想要拉他,“阿屿……”
“滚开!”
一把打开林程的手,林屿抬起头来,眼睛里满是血丝。泪意涌上来了,他不想表现得太窝囊,可又完全没有办法,只能任由滚烫的泪灼伤了眼睛,看林程的时候委屈又愤怒,“是你先带他进来的!”
好不容易把绳子解开了,林屿抱起兜兜想走。可就是这时候,林桉出现在书房门口,背后又传来林正清手里的木棍杵地的声音,他埋着脑袋看不见林桉满是怨恨的眼睛,误以为自己是被拦住了,于是只吸吸鼻子,瓮声瓮气道:“不准打他,我说了很多遍,他是为了保护我。”
“你要给宋家的人赔不是,打我就好了。”
“你说什么胡话!”
眼尖的看见林正清确实是紧了紧手里的棍子,林桉立马低吼出声,快步进了书房里。他擒着林屿的腕子就把人往外拽,犯倔的人还身体后仰不愿意听他的话,可他面无表情执意单手拖着人出去,末了推了把林屿的肩让人踉跄着离得书房门远了些,还一手扶着门框堵在门口。
最后他低头对上那双倔强的通红的眼睛,“滚回房间去,不准出来。”
林屿不服气,“我……!”
“你恨我,这种话你要说多少遍?我听腻了。”故意截断了林屿的话头,林桉面色淡漠的关上门,“但怎么办呢,我是你哥,你就是得听我的。”
“不听话,你就别想在这个家养他了。”
书房门被合上了,林桉没有第一时间转身,先仔细把门反锁好了。确保弟弟不会再进来,他转身脱了外套往里走。
只是那短短几步路,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刚刚那句话,是以前林正清对他说的。
“不听话,你就别想在这个家养他了。”
“这种小杂种,本来就该死在外面。”
棍子落在腿上的时候,林桉撑着桌沿身体都在发抖。他疼得额头满是汗水,甩了甩脑袋就有大滴的汗从发间滑落。
他浑浑噩噩的,不明白那时候自己怎么没有反驳那句话。林正清说的是不对的,如果不是他执意把林屿从救济院接回来,林屿本来应该生活得很好。
他的弟弟是招人喜欢的孩子,温柔、善良又漂亮,在救济院里,也比在林家生活得好。
是他不死心,才让事情走到这个地步。
那个晚上过后,林屿和两个兄长开始了漫长的冷战,是他单方面发起的。
虽然兜兜没有受伤,可他始终不理解为什么林程要把兜兜带进父亲的书房里。明明他认错求饶了,但没有一点用处,冷酷的兄长是他记忆深处的模样,不近人情,关键时候,根本不会站在他这一边。
因为觉得不安全,晚上林屿都和兜兜睡一张床了。他将小狗护在里头,不知道夜晚那双眼睛睁开着,温顺又乖巧的看着入侵者。
完全是看着自家人的乖顺眼神。
很快到了周末,宋元回到家里。林屿如临大敌,总感觉宋元会挑了时候再来找自己的麻烦。于是他开始厌恶回家的时间,无论是周内放学还是周末休息,他都更常留在外面。
一开始他还能去首城大学找林知云,可林知云的实验正是关键的时候,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存在而惹得林知云费心,于是时间久一些,他便只能带着兜兜在外面胡乱晃荡。
到了晚上必须要回家的时候了,他一边慢悠悠地走路,一边给林知云打电话,说自己现在过得有点像流浪狗。
“大概死了,也不会有人为我难过的。”
林知云静默一阵,放下手里的东西,脱了白大褂扔在椅背上,径直往外走了。
“来学校吧,我们一起吃晚饭。你想的话,晚上可以睡在我家里,反正我最近都住实验室了。”
林屿惊喜,“真的可以吗?”
他拉着兜兜的牵引绳,呼出一口热气让手回暖了,紧跟着便又难掩欢喜的跟林知云保证,“兜兜很听话,一定不会在你家里干坏事的!”
“随便,反正我家里也没什么东西。”
林知云语气很淡,林屿的情绪也一点不受影响。他和林知云认识很久了,当然知道林知云是那种面冷心热的人。
只是等到见面,被林知云戳着脑门儿训完了,他低着脑袋小声跟怀里的小狗解释说他不是怕林知云的时候,还是在心里默默期望着林知云的心也能够再冷一些。
“你才多大?就想到死了?既然在这里生活不开心,去别的地方不就好了?”
林屿小心翼翼地揉了揉脑门儿,想要当做没听见林知云的话。可被那双冷凝的眸子盯着,实在是太有压力了,他不得不抬起头来,用微弱的声音为自己辩解,“可是他们不会准的……”
说这话的时候,林屿还有些迟疑。被林知云发现了,比之同龄人成熟好大一截的少年忍不住冷笑出声,“是他们不准,还是你舍不得,你自己能分得清就行,不用特地跟我解释。”
林屿点点头,面上云淡风轻的应下了,只是晚上去了林知云家里,还是忍不住抱着小狗默默流眼泪。
确实是,他太窝囊了,舍不得家里人,才会硬撑到现在。他跟林知云说的是两个哥哥不会准,其实他比谁都明白,现在他在家里就是个透明人,哪怕这么晚不回家,也不会有人打电话过来问他是什么情况。
或许根本不会有人发现他没回去。
在林知云家里睡了一晚上,林屿还是没好意思说要在这里长住。第二天他一早收拾好家里,带上自己昨晚制造的垃圾,牵着兜兜又出门去了。
不想回家,但林屿知道也没办法。他出来的时候只带了一些零钱,最近入冬了,温度一天比一天低,今早他还穿着昨天出门时的手工大衣,已经觉得有些凉了。
照常买了早饭给林知云送过去,林屿打车回了家里。他上楼的时候正好碰见一直照看宋元的那个名叫姜雪的女人,虽然两个人至今也没什么交集,可错身而过的时候,他还是被狠狠撞了一下。
林屿拧眉,想要回头跟姜雪理论,又很快反应过来现在自己大概连个佣人也争不过的。他只觉得姜雪的恶意来得很莫名,要知道从一开始到现在,他都没有主动和宋元有过什么冲突。
就算是姜雪护主,也不至于这样明面上就跟他有嫌隙才对。
姜雪回头,只看见身形单薄的少年抱着小狗径直走了。她冷哼一声,转身拐进了通往厨房的走廊里。刚刚的事情被一同和她从宋家的佣人看见了,胆小的人端着茶盘撞撞她的胳膊,“你就不怕他?”
“怕什么?”姜雪眼睛一横,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侧脸,“我那几巴掌能是白捱的?”
姜雪记得很清楚,就因为她先跟宋家的女主人汇报了宋元被咬的事情,后来宋元在医院里醒来,稍一恢复了身体,就抬手几巴掌扇在她脸上,让她以后不准多管闲事。
尤其是和林屿有关的事情,不能再随便跟宋家人汇报。
旁人看不清楚,觉得宋元针对林屿就是因为厌恶林屿,以前她也如此。可那天过后,姜雪发现了,宋元对林屿哪儿是厌恶,明明就喜欢得不得了。
宋元就是怕林屿会因为那件事受罚,才反应那么大,闹得一口气上不来,被推了镇定关进了医院。
真是活该。
林屿上了四楼,一转头,突然看见有人站在自己房间门口。他眼睛一睁,走近了些才看见,居然是林桉守在他门口。
虽然是冬日,但家里温度很是适宜,温柔俊美的男人穿着肌理感明显的衬衫西裤靠在门边,肩头披着件薄风衣,正垂眼盯着终端不自觉地笑。
他觉得那笑容有些别扭,只想赶紧躲进房间里去。可因为林桉背靠着房间门,他又不想跟林桉说话,一时间只能定定的站在原地,想要等着林桉自觉离开。
可惜他想安静,怀里的兜兜却不行。漂亮小狗探出头来汪汪叫了两声,垂软的耳朵尖上蓬松的软毛都扑棱着。他想让兜兜不要叫,但也已经晚了,林桉收好终端转头看过来,温声叫,“阿屿。”
林屿拧眉,不愿意应声。可林桉竟然也不受影响,自顾自的走近了,伸手像是想要摸他的头发,被他偏头躲了开,这才面露遗憾的收手,问:“昨天在朋友那里睡得好吗?有没有认床?”
“……”
漫长的沉默足够让林屿认识到问题不对劲了,他睁大眼睛满脸惊讶的看着林桉,“你找人跟踪我?”
“阿屿还小啊,万一被骗走就不好……”
“不要这么亲近地叫我!”
林桉说着说着就想伸手去摸弟弟的头发,这次依旧被打开了。并且因为派警卫跟踪的事情一并暴露出来,他只能垂眼看着少年拧紧眉头冲自己撒气,一开始是勒令他不准叫那种过于亲昵的称呼,很快便话锋一转,又回到被跟踪的事情上。
“也不准叫人跟着我!”
弟弟已经是浑身都写满了抗拒,但林桉接受良好。绝大多数时候,他都可以称得上是有耐心的人,所以昨晚哪怕林程都去找林知云了,可他忍耐着,只在弟弟的房间里睡了一晚。
早上天亮的时候,他强迫自己从床上爬起来。无论是让他觉得负担的腿还是柔软的床铺上的香气都在阻拦他的动作,可他知道弟弟看见自己睡在那张床上一定会觉得气恼,于是这才出来,候在门口了。
现在见到了面,却只是被呛声了。想来乖巧的弟弟一点没有要解释昨晚去哪儿了的意思,林桉才会不受控制一样暴露那些问题。
他轻轻拧眉,手痒,但知道这次依旧会被打开,于是他只能用如常的声音问,“好吧,哥哥过来,是想问问你下周五宋元的生日,你要不要出席。”
说这话的时候,林桉确实是有些纠结。他当然知道林屿听见这个话题肯定会生气,可他依旧希望林屿能去。
天气预报,下周五首城即将会迎来初雪。他记得之前每一年初雪,林屿都会格外兴奋。
因为大病带走了幼时的记忆,少年可以毫无芥蒂的在雪地里玩乐。他不记得自己穿着单薄的衣裤鞋袜从救济院离开的那个夜晚,大雪落满肩头,几乎将他彻底掩埋。
宋元的生日宴,林屿当然不会去。他低吼着让林桉不许再找人跟着他,拒绝和兄长们一同出席,更是不想自己出现在那种地方落得模样难堪。
毕竟宋元厌恶他刁难他,谁知道那天他出现在宋元的主场了,又会有什么丢人的事情发生。
随着日子推进,家里的佣人也一并忙了起来。宋元的生日宴在城中最繁华的酒店举办,但因为请了全程的摄影,所以佣人们必须把家里也一并布置了,不能有丝毫懈怠。
最后就连林屿住的四楼,都被多余放了不少摆件装饰。
因为已经认清了自己在家里的位置,林屿也不像之前那样成天脸上带着笑了。他时常一个人缩在屋子里,抱着膝盖看着逐渐恢复起来的兜兜围着他打转,湿软的舌头不时舔过他的指尖,湿漉漉的眸子抬起来,眼里全是他。
他更加宝贝兜兜,除非学校有事情耽搁,每天必定自己亲自去宠物医院接兜兜回来。
一来是这种事情交给别人他不放心,二来就是他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趁着天气没有太冷,带着兜兜多在外面遛遛。
很快到了宋元生日这天,林屿白日里就收到了林桉说夜里会晚回来的消息。他皱着眉头把消息删掉了,控制不住心里的难过,转头对着林知云,又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抱怨,“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话音落下,像是也觉得自己的模样有些不好看了,他抿唇低头,索性把两个哥哥的联系方式全部删掉了。
这么做的时候,林屿清楚认识到了自己有多窝囊。明明他可以直接把联系方式拖进黑名单,之后一定再不会收到两个人的消息,可他没有。就算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暗暗期待着兄长们能够发现自己的小动作,意识到他生气了,再像往常那般来哄哄他。
虽然知道希望渺茫,可他就是这样期待的。
这种话,林屿当然不好意思对林知云讲,他害怕林知云会看出来自己的想法,只能跟林知云告别,然后先一步回到了家里。
今天家里只留下了几个佣人,很是清净,所以他托宠物医院的人晚些时候把兜兜送回来,他可以趁着这段空闲的时间,给兜兜做一个新房子。
能够放在他房间里那种的,冬天到了,还得铺上柔软的绒垫才行。
兴致冲冲把东西一股脑搬回了房间,林屿都为现在的狗房子的精美程度而发出惊叹了。他盘腿坐在地上,拼接的时候都忍不住想兜兜看见了新房子会有多高兴。
兜兜已经恢复得很好了,现在可以绕着他又跑又跳,说不定会直接抱着他的腿摇尾巴。
因为想到了心爱的小狗,林屿心情轻松不少。他认真拼接每一个零件,但因为屋檐墙面都十分精美,只是做出个雏形来,也耗费他不少时间。等到好不容易把狗房子的门窗安上,林屿搓搓手,喜滋滋的打量了一圈自己的成果,没想到一回头,天色竟然已经完全黑掉了。
意识到时间已经很晚了,林屿这才反应过来事情不对劲。他看了眼终端,并没有宠物医院的员工的来电,可是晚上八点,早已经超出了他们约定的送兜兜回来的时间。
他怕兜兜出事,忙不迭趿拉着拖鞋往下跑,“你们没有看见宠物医院的人过来吗?!”
站在警卫室的窗边,林屿都还在大喘气。他能够感觉到裸露的皮肤上落下不少凉意,可他无暇分辨到底是雪还是雨,只因为刚刚的剧烈跑动而气喘吁吁,整个人都热起来了。
可糟糕的是面对他的询问,里头两个警卫你看我、我看你,最终还是给了林屿否定的答案。
林屿拧眉,走出院门看了看外面,点亮终端想要跟医院的人打电话问问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耽搁了。
电话很快被接起,可情况却是变得更为糟糕。因为医院的人开口竟然就是跟他夸赞今天兜兜恢复得很好,问他有没有觉得兜兜都变得更活泼了。他口干舌燥的,热气呼出去,吸进肺腔的冷气却带起刺疼感,“……我没有看见他。”
“你们谁送他回来的?确定是送到我家了吗?”
话说到这里,林屿的声音已经带了些哭意。停下几分钟,他已经开始觉得冷了,他想起来自己刚刚拼好的房子,里头铺了两层又厚又软的绒毯,那时候他想象着兜兜回来会高兴地围着他打转舔他,完全不知道兜兜竟然已经走丢了。
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听出来他难过,赶紧安抚说医院那边会紧急联系一下已经下班的工作人员,让他别急。可他挂了电话,怎么想怎么觉得这话就不是个好兆头。
他顺着马路往前走,沿途仔细看过了每一片灌木和草地。天色愈发沉黑,势头加大的初雪在路灯底下显现踪迹,一切都带着股萧索又浪漫的味道。
但林屿就是觉得自己都快要提不起气来了。
他边走边哭,双脚被冻得麻木,近乎是靠着本能在继续往前。最后他停在一个白日里总是喧嚣无比,此时却寂静一片的十字路口,想着或许就是因为他,兜兜才会不见的。
因为他今天没有去医院,和林知云吃饭去了。明明是他决定要养兜兜,但他没有做好。
飒白的雪愈发凶猛,林屿吸吸鼻子,感觉自己的手脚都快要被冻住了。他莫名觉得这感觉有些熟悉,可他无暇细想,只又掉头往回走,想要回家去叫佣人警卫跟自己一起找。
顺便把门口的监控调出来,查查兜兜是不是被偷走了。
因为做好了计划,林屿还努力想要打起精神。可他怎么都想到,等他回到家门口,院门已经紧闭了,警卫室空无一人,任凭他按铃叫人,都没有任何回应。
因为荒唐现实而满眼不可置信,但到了这里,林屿终于反应过来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咬着下唇走得离院门远了些,站在路边伸出冻僵的手指按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嘟声响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是没能被接起。林屿看着暗下去的显示屏,最后连带着给林桉打电话的勇气也没有了。
林程不接,林桉当然也不会接,毕竟两个人这时候都在宋元的生日宴上,不会有人有空管他的。
他心里有气,不再愿意在家门前待着,只顺着宽广的马路一直往前走。路上宠物医院的人打电话来了,可他不接,很快收到讯息,据送兜兜过来的工作人员说的,他是在门前把兜兜交到了一个女佣人手里。
“……”
所以从一开始,连警卫都在骗他。
林屿不再顺着马路走了,转头绕进了公园里。他说不清自己是怎么想的,可能是觉得密集的树木能够为他遮挡风雪,又或者公园里环形的路灯能够给他方向。
可事实是风雪较之树木要更为强大,温度和知觉逐渐被剥夺的过程让林屿想起来那天他带宋元去自己学习的糕点店。他兴冲冲地,对着坐在靠窗那个位置的宋元解释说,自己想学做糕点,最开始是为了给兄长们准备生日礼物。
“这样应该会更有意义,他们肯定会很开心……”
当时林屿在笑,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唇瓣轻轻抿着,颊侧有很浅的梨涡。他伸手把咖啡往宋元手边推了点,没听见宋元喃喃问“我呢”,只担忧的让宋元捧着杯子暖和暖和。
“不是出太阳了吗?你怎么指甲盖还发紫,要好好调理一下啊。”
身体好热,不是在下雪吗……太奇怪了。
等一个人生活的时候,他一定要好好调理一下。
林程是在回程路上接到医院电话的。
助理把终端送过来告诉他有林屿的未接来电的时候,距离林屿给他打来,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他料想到林屿是有事情找他了,可没想到电话拨回去一遍又一遍,始终没有人接起。
他想再给家里佣人打电话确认一下林屿没事,可偏巧这时候有合作伙伴端着酒杯过来。无法,他只能等到空闲时候,可再打,依旧无人接听。
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林程叫上林桉准备回家。两个人上车,林桉知道他提前退场的原因,先拿出终端拨了弟弟的号码。
还是无人接听。
兄弟两个静默着,就是这时候,医院的电话来了。
林桉仔细看着林程的表情,眼看着向来冷静的兄长表情崩坏了,他拧眉,“出了什么事?是不是阿屿受伤了?”
林程说不出话来,难得的对现实有种荒唐的割裂感。他静默地看着手里已经熄灭的终端屏幕,总觉得自己刚刚是幻听了。
为什么刚刚那头的人让他去医院,决定弟弟的遗体应该怎么处置。
“你是他最后的联系人,我想你应该有这个权利。”
林程一把攥紧扶手,“开什么玩笑。”
司机把车开到医院门口,林桉没有耐心等着车挺稳,先拉开车门一步跨了出去。他身高腿长,几步就到了医院门口,随手抓过一个护士问林屿在哪儿,结果先因为表情过于狰狞而惊动了站在一旁的警卫。
门口闹起来了,林程还愣怔着没有下车。他揉了揉指腹,脖颈努力转了转,总算是找回自己的声音来。
“带宋元过来。”
助理坐在副驾驶,闻言先通过后视镜确认了一下林程的面色。可男人依旧表情很淡,要细看,从绷着的咬肌到紧抿的唇,他料想到老板情绪糟糕了,但仍旧提醒,“今天宋夫人也……”
“你打他的私人号码,让他过来……就说让他来看林屿。”
话音落下,林程终于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下车找到了林桉背影消失的方向,跟过去,两个人顺着应急通道一路往上,终于看见了走廊尽头停下的担架床。
只看一眼,林程已经挪不动脚了。他刚从生日宴出来,带着极细边框的眼镜,加之本来就度数低,现在一抬眼,就看见上头躺着的人被白布盖了个严严实实。
还真是死人的盖法。
和林程不同,那十几步路,林桉走得气势汹汹。他先瞟见了站在担架床旁边的除了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还有林知云,于是还心存侥幸,觉得这是林知云为了气他们两兄弟做的把戏。
林屿不愿意出席生日宴,他当然能够理解。可无论如何,林屿又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医院里!早上他看着人走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
他咬紧了后槽牙走过去,愈发坚定这就是林知云整出来的幺蛾子。虽然他不喜欢,但林知云确实和他的宝贝弟弟走得很近,如果是为了给林屿出气,那这一切都说得通……
脑子里的所有东西,在林桉掀开白布看见林屿的脸的时候戛然而止了。
他张了张唇瓣,想要像以往那样叫弟弟的名字。用亲昵的称呼,大概能惹得人气恼地从担架床上跳起来和他起争执,可这一次,他怎么都没能够。
眼眶急剧变得滚烫了,他俯身去看弟弟失去生气的脸,可热泪落在那张脸蛋上,他手足无措,顾不得自己视野都颤抖着,先伸手想要去擦弟弟脸颊上蜿蜒开的属于自己的泪。
可是他一伸手,太冷了,那张脸太冷了。他被冻得毫无办法,在人前边忍不住开始呜咽,破碎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带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疼痛和颤抖。
他低头将自己的面颊贴在弟弟早已经冰冷的脸蛋上,大手顺着少年的面颊抚摸到身体和手腕,“阿屿?阿屿你跟哥哥说句话……”
没有得到丁点回应,他像是突然崩溃了,越过弟弟冰冷的身体去抓医生的衣领子,“你站在这里干嘛?你不会想想办法?!我弟弟都要、他都要……你他妈站在这里看!就不会想想办法?!”
“想过的。”
林知云面无表情的站在原地,一步不退。他毫不畏惧的迎着林桉赤红疯狂满是恨意的瞪视,解释,“本来以为只是腿冻坏了,所以我想把他的腿锯掉的。”
“但他没能坚持到进手术室。”
这种时候听见这话,林桉简直一秒都忍不了。他像是被激怒的兽想要冲林知云扑过去,可林程先一步过来将他拦下。
林程像是在阻止暴力发生,但林知云不为所动。他转眼看向林程,“那天我们见过的,我还以为你多少会记得我的声音。”
林程身体一僵,知道自己已经掉进陷阱了。
“刚刚那个电话是我打给你的。虽然我认可你拥有处置他遗体的权利,但那仅仅因为你是他的血亲。”
“其实医院第一个联系的人是我,你们根本不在他的联系人列表里。”
林程面部肌肉抽搐,能够见得是好不容易才压下了怒气。他竭力忍耐下来,冲着林知云点头致意,“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
一行人在原地僵持,很快,助理跑过来汇报说宋元已经朝着这边赶来了。一听那个名字,原本浑浑噩噩的林桉猛地回头跟助理强调,“不准他过来!”
他挣脱了林程的手,再度朝着林屿走近,“阿屿不会想见他的……”
于是一行人去了医院准备的会客厅,林知云也跟在后面。他面无表情,被另外两个姓林的看一眼,也权当无事发生,就是铁了心要去看看今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剩下的都是他不喜欢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可以作壁上观。所以眼看着宋元一进门就被林桉一拳撂倒了,他也当看了个耍把戏的,只敷衍的扯了扯唇角。
会客厅里气氛很是糟糕,宋元也在来的路上透过随行的人知道了发生的事情。他从地上爬起来,因为知道林屿死了已经是既定的事实,于是不管不顾去抓林桉的衣领,“明明让我带他走了!就什么事都不会有的!我说了他是我的!他本来就应该是我的!你们为什么不给我!”
“……”
林知云拧眉,这个傻逼到底在说什么?
他双手环胸,看着面前起争执的几个人,越看越觉得宋元那张脸眼熟。像是在小时候见过,但印象又不够深刻。
说明以前就是他很不喜欢的人。
他五指合握又张开,关节活动的时候牵连着皮肉舒展,让他的思绪也渐渐活络起来。从始至终,他的视线都牢牢锁定着宋元哭得涕泪纵横的脸……
电光火石之间,他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在救济院里,总是揪着林屿的衣角啜泣着抬不起头来的那个小孩。
“哥哥,我们会分开吗?”
“那个幸运儿是小元就好了……”
原本靠墙站着的林知云突然站直了身体,转头抄起墙边的椅子就想朝着宋元抡过去。可他没能成功,因为风尘仆仆的男人先一步推开大门将他拦下来,然后格外社会精英的和林家那两个混球握了手。
“我是马修·戴维斯,接下来你们有任何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
“……”
林知云不满意,被学校鼎鼎大名的法学院教授拦着,还忍不住叨叨,“为什么要这么麻烦?我可以直接干掉他们。”
马修推了推眼镜,反手把林知云推得更远了些。
因为知道了事情大概是怎么回事,林知云也不愿意在会客室里待着了。
大门开开合合,落锁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格外清脆。本就身体不好的宋元已经哭着跌倒在地,四肢全然脱了力,“他骗了我,本来就是要来我这里跟我赎罪的。可你们不让我带他走……我只是想让他自己过来我身边,有什么错?”
林程懒得听这些疯话,毕竟宋元精神不正常,这是他一早就知道的事情。他开门见山,问道:“是谁把他的狗骗走了。”
宋元抬头,泪痕遍布的脸上满是茫然,“……什么?”
“他是出去找狗的时候被冻的……我现在问你,是谁把他的狗骗走了。”
林程回想起刚刚医生对他说的,公园管理人找到林屿的时候,林屿身上只穿着很薄的单衣,外套和羊绒衫全部被扔开了,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也直接判定了林屿的腿已经坏死。
“我弟弟吃的苦,和这件事有关联的人,都得走一遭才行。”
知道了宋元不是这件事的主谋,林程发现问题也没有变得更简单。他做好了决定送林屿的尸体去火化,硬拉着不愿意撒手的林桉回头,“你要耗在这里是不是?你他妈还不给老子醒醒?!”
两个人回家,很容易就排查到是姜雪带走了兜兜。他们在佣人居住的小别墅里找到了被关起来的兜兜,哭叫的女人被按在雪地里动弹不得,又忍不住辩解,“我没有想到他会走那么远!我没想真的让他死的……!”
林桉和宋元擦身而过的时候,提醒,“你要记住,这些都是你导致的。”
他抱着身体温暖的漂亮小狗,站在院门前,听林程问警卫那时候为什么会伙同姜雪欺骗林屿。有辩解的声音钻进耳朵里,可他没能听进去,因为他比谁都明白。
警卫为什么敢,还不是因为他和林程。
因为他和林程,已经近半年的时间不关心林屿了。那天他站在阳台让林屿把兜兜交给宋元的时候,数不清有多少双眼睛盯着。
所有人都以为宋元将来就是林家最受疼爱的小少爷,那不讨宋元喜欢的林屿,在家里自然就是佣人都不如的存在。
林桉缓慢出了口长气,修长白皙的五指抚顺了兜兜身上每一片皮毛。
“我在想……我们那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呢。我好像都要忘了做出个决定的时候,我到底是在想什么了。”
“好可怕,明明无论他知道什么,都不会有比今天更糟糕的后果了,为什么我那个时候……”
“最差不过是他要走,为什么我没舍得让他走?”
林桉视线游移,看过了这个家每一个他目所能及的角落,终于还是没了把答案宣之于口的力气。
林屿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林知云。
意识缓慢回笼,他总有种自己还躺在雪地里的错觉。可要仔细感受,身体大多数部位又近乎是麻木的状态,只双腿侧边的肌肉疼得厉害,像是有一线的伤口,皮肉正艰难的生长合拢。
眼皮子被扒拉开了,剧烈的光线让他瞳孔不住发颤。等到好不容易能够自由眨眼,他看着站在一旁记录数据的林知云,哑声问:“你怎么……”
“闭嘴。”
林知云不是废话的人,三言两语跟林屿解释清楚了死遁的事情。他专注于手里的报告,没空搭理面色空白半晌没办法回神的林屿,很快给出一个噩耗。
“另外你欠这个诊所一百六十万,等能动了,赶紧努力打工赚钱还债。”
林屿的面色更空白了,像是魂魄已经脱离了肉体,整个人都有种虚无感。
护士进来给他喂了点水,好不容易找回来自己的声音,他磕磕巴巴地问:“怎么、怎么这么多?”
“嗯?”林知云抬头,但看人的时候眼皮子还耷拉着,“诊所收取一百四十万,我的人工费给你打了折,只收二十万。”
“对了,发现你躺在雪地里的那个公园管理员,我以你的名义给他送了点钱。”
“……送了多少?”
“十万。”
林屿实在是没力气挪动身体,不然他一定要转身背对着林知云。他不好意思跟林知云呛声,更不敢对林知云说自己没有求着诊所和林知云救治他,只窝囊地小声叨叨,“好吧,好吧,虽然不是我愿意的……但是都已经这样了,我一定会努力还钱的。”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林屿都在这个据说位于首城六区的黑诊所进行康复治疗。
他的腿冻伤严重,林知云把他运出来,第一时间给他开了刀。两条腿上刀口缝合的痕迹像是蜈蚣爬在上面,但他本人不以为意……
毕竟他也没有特别想看,只要看不见,就什么事都不会有的。
醒来几天,林屿忍耐着没有问林知云,家里人对他的去世有没有什么反应。林知云这么费力把他救活,他当然不想林知云被他惹得恼了,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控制不住去想自己给兜兜拼的房子是不是被扔掉了。
他的宝贝小狗没有机会住的那个房子,花了他好大力气。
最为关键的,是他的宝贝小狗,他都没能看一眼呢。
每隔一天,林知云就会来诊所看林屿。所以林屿也不敢在夜里哭,怕眼睛红了被林知云发现,到时候又要被戳着脑门儿教训。
白天他一个人靠坐在病床上吃饭,纠结许久,还是让护士小姐帮他把电视打开。他太久没有接收到外界的信息了,这样下去,以后连出去打工都很难赚到钱。
林屿愁容满面,没想到电视一换台,就看见他两个哥哥刚从殡仪馆出来。
两个人没戴墨镜,眼底下的青黑和眼里的血丝都被超高清的摄像头暴露无遗了。看着那个画面,林屿攥紧了调羹半晌不能言语,直到护士小姐问他是不是身体不适,他突然啜泣着伸手指向电视。
“那是我的狗……”
被林桉抱着去参加他的葬礼了。
林屿没能伤心太久,因为原本好端端走在路上的林程被突然从侧面窜出来的男人一拳撂倒了。他在画面外惊呼一声,等到看清了突然出现的人是盛耀,就觉得事情变得更为魔幻了。
因为打人事故,现场乱成一团。有保镖冲过来想要阻止记者摄像,可总有人扛着摄像机在混乱中依旧对准了风暴中心的三个男人。
林屿看得满脑袋问号,犹豫着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夸奖盛耀真的是很有义气的人。虽然不清楚盛耀是不是因为他俩有婚约必须要在人前表演这一出,可单看盛耀一拳头把林程打得嘴角撕裂了,他就觉得盛耀干得真漂亮。
哎,这么好的人,以后一定要和喜欢的人好好生活啊。
林屿暗自为盛耀祈祷,可看着林桉被揍翻了,又开始心惊,“小心、小心一点!不要摔到他了!”
眼看着林桉侧身把兜兜护住了,林屿这才呼出一口长气。他好歹是放下心来了,看林桉还是有点喜欢兜兜的样子,他就觉得自己应该看得开一点。
虽然兜兜不是跟着他了,可只要林桉喜欢,总会把兜兜养得很好的。
画面外的人放下心来,画面里头的林桉和林程终于是在保镖的护送下进了车。他模样有些狼狈,但也懒得搭理收拾,只抱着小狗举到眼跟前来,定定的看着那双湿漉漉的眸子,用温柔低哑的声音问:“阿屿那么喜欢你,你不想下去陪他吗?下去陪他好不好……”
“……林桉。”
“好了,我开玩笑的。”
因为知道了兜兜还活着,林屿觉得生活都变得明媚不少。他更加配合医生复健了,每天的药也按时吃,只是等到林知云来看他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妄想,“我肯定没办法把兜兜偷出来,是吧?”
“是的。”
知道林屿是在期待一个否定的答案,但林知云还是面无表情的点头了。他忍耐着没有冲林屿翻白眼,因为林屿现在是病号,所以他只能口头输出,“少白日做梦。”
“……”
林屿默默安抚自己,一定不可以跟林知云置气。林知云帮他这么多,就算是说话难听一点,也是实话,他怎么可以生林知云的气?
喝了一口粥,他斟酌着,向林知云提议,“你跟我说话的时候,语气缓和一点嘛。”
林知云抬起眼皮子,“你跟你那两个哥这么提议过吗?”
林屿老实闭嘴了。
他开始犯愁,已经肉眼预见了自己未来的打工生涯会很难过。一方面是他口才不好,看他和林知云对话的时候就能得出这个结论的。另一方面,他还是个弱鸡,因为小时候娇生惯养没吃过苦,现在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甚至腿还有伤。
而且刚刚成年。
林屿小声叹气,“在首城我好像没有什么就业机会,我是不是应该去外面啊?而且一直在这里,万一被发现不就糟糕了。”
“你当贵族老爷和富二代会想往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走?我长大的救济院都……总之你别想那么多,你在这里都找不到工作,去了外面只会更糟。”
林屿想去外面,林知云也知道这是个好选择。林屿还活着的消息确实不能让林家人知道,可偏偏他现在手里的实验离不了人,他又不放心林屿一个人跑路,就算知道有风险,他也只能让林屿暂时留在这地界。
有风险的事情,还完全可以赌一把。万一林屿去了偏远的地界,一个人在那边再想寻死,他还怎么把人拉回来?
越想越觉得糟心,林知云手痒,忍耐着没有去戳林屿的脑门儿。他冲着林屿三令五申,“一定要好好复健,然后去赚钱还债知不知道?我给你担保的,你跑路的话,我就得替你还钱了。”
“知道了,知道了。”
林屿叹气,点头,暗自握拳给自己打气,发誓一定不能做那种拖累朋友的坏蛋。
“分期会有手续费吗?”
“……没有。”
“那就好!”林屿开始有信心了,毕竟他刚刚成年嘛,人生还有很长呢。一个月还两千块,也可以……
嘶!那他要打七十年工!
林屿冬天跑路,真的可以开始上班,已经是开春的时候了。
他胆子小,又确实没什么技能,拿着林知云帮他办的假证在黑诊所附近租了个房子,当天晚上给林知云打电话,问他能不能在这地方找个糕点房的工作做。
做糕点么,已经是他为数不多的技能之一了,并且非常拿得出手。要知道之前他学习的时候,店长都一直夸他进步飞速呢。
林屿计划好了要在六区做个靠技术吃饭的手艺人,却不想林知云当头给他一盆冷水。
“那片总共就一家糕点店,上个月倒闭,老板都快饿死了。”
林屿犯愁,终于还是决定去更前面的街区看看,找找谋生的法子。六区确实是太荒凉了,很多人饭都吃不饱,就业岗位也相对的少。他这种没什么技能,又没有体力的人,在这里实在难过活。
要去前面的街区,因为距离问题,就得把现在的房子都退掉重新找。林屿鼓足勇气给林知云打电话,“再借给我一点,记在账上,我这辈子一定会还给你的。”
林知云沉默着,没有直白地说让林屿也不用太努力了。他为难,尤其是每天听着林屿跟他汇报进度,比如在四区租了房子,面试了几个工作,今天新学了一道菜,每次他都很想打断林屿,不用这么认真也可以。
活着就好,其实不用活得那么费力。
但他不能跟林屿说,怕林屿知道根本没有欠款这回事,完了撂挑子不愿意自己过活了,到时候出了麻烦事,又得惹得他头疼。
然后某一天,他终于收到了林屿的好消息。
林屿在四区的糕点店找到了工作,但一开始还只是学徒,并且兼职外卖配送。
“工资还可以,还有上升空间,这样我就不用打七十年工还债了。”
“……”
林知云点点头,末了反应过来林屿又看不见,于是肯定道:“不错。”
自此,林屿就算是在四区扎根了。他租了房子,买了电视又狠狠心花钱自己连了网络,每天下班回家自己一个人做饭炒菜看电视,日子过得也还算不错。
唯一的问题是,那段时间林家经常上电视,还是财经频道。
晚餐时间,他坐在沙发前的地板上,端着饭碗看着电视,简直目瞪口呆。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离开才五个月呢,林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绝对掌权的林正清居然被林程掀了下去,现在在公司的职位被林程顶替不说,人也已经去往国外开荒的分公司了。
上了一天班,林屿饿得慌,他吃了口饭,抬眼再看电视,已经是笑眯眯的林桉在接受采访了。
当着摄像头的面,被记者问家族企业发生这种巨变是什么感想,林桉表情不变,笑眯了眼,但嘴上还很做作,“父亲和大哥闹到这个地步,我很难过。”
“……”
林屿关了电视,发消息跟林知云吐槽,“他明明就要高兴死了,完全不是演的。”
晚上一个人睡在出租屋里,林屿又难得的失眠了。他蜷缩在单人床上,面朝着墙,手伸长了顺着身体摸到腿侧的缝针的痕迹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想,宋元怎么样了。
去年冬天兜兜被偷走了,不管林屿怎么想,都觉得那是宋元指使人做出来的事情。毕竟只有宋元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兜兜又为了保护他咬了宋元,一定是宋元想报复他,才做出那种事情来的。
现在父亲失势出国,宋家人自然不可能再跟他有商业联姻的想法。宋元离开林家……
说不定林程和林桉还挺舍不得的。
第二天,林屿照常去上班。他没什么精神,但是小店,请假又格外难,尤其逢着假日定蛋糕的人更多了,他要耍一天闲,老板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
晚上没有休息好,一大早又过来打扫店里的卫生准备开店事宜,整个上午,林屿都有些提不起劲。他骑着小电驴出去送了两个蛋糕,再回来已经是午休时间。因为假期店里繁忙,中午吃饭休息的时间被店长压缩到了半个小时,他草草扒拉两口米饭,就又被催着去附近送个冰淇淋蛋糕。
“这是一个新开工作室的订单,动作灵性点。服务好,人家喜欢的话,说不定能跟我们店长期合作。”
林屿点点头,表示自己了解了。
他把装在保温袋里的蛋糕放在背后的保温箱里,有了双重保障,他相信这个蛋糕绝对不会出什么岔子。到时候工作室的人满意了,真和他们店有长期合作,老板可能还要给他一点奖金呢。
可林屿怎么都没想到,他能翻车。
他学会小电驴也不过是这个月初的事情,所以骑车出门,他都尽可能的小心翼翼。可就是因为太小心了,骑车的时候都努力靠边怕碰着人,结果转弯的过程按不住车把手了,侧翻过去直接撞在了人家刚准备起步的跑车上。
那一瞬间发生的事情,让林屿惊慌得都心跳加速了。他摔倒在地,胳膊手掌都被擦得火辣辣的疼,可他也顾不得,只着急忙慌去查看蛋糕箱子。
保温袋一打开,他悬着的心就死透了。
等到再一转眼看见自己撞着的是什么车,他恨不得碎掉的不是蛋糕,是自己。
那是辆超跑,银灰色的车身线条流畅而充满力量感,车头的标他认识,之前林程买过旗下另一辆,当时他就觉得那是个天文数字。
林屿心如死灰,摘了安全帽,露出一张煞白的脸蛋来。他被吓得不轻,再一想到自己未来即将背负的巨额债务,冷汗都顺着额发在往下流。
真希望他命长到能赚到足够多的钱来还人家的债。
一颗心已经止不住地往下沉了,可林屿没想到,车门一打开,身高腿长一身手工西装的男人大步朝他走过来,路上摘了墨镜,露出那张他熟悉又许久没见的脸来。
“假死?林屿,好样的啊。”
跑车和小电驴都被扔在了路边,盛耀扛着林屿上了助理开来的车后座,表情不可谓是不狰狞。他翘着二郎腿坐在位置上,用眼神示意助理把挡板打开,然后一转眼,冲着缩在门边的林屿扯出个狞笑来。
“有什么要和我解释的吗?”
林屿吞了口唾沫,努力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我会付修理费的。”
盛耀咬着后槽牙,开始后悔为什么要给林屿说话的机会。他想教训人,可余光瞥见林屿还在把蹭破了的衣袖往下拉,刺眼的红更是已经在衣料上晕开一滩来,无法,他只能憋住一口气忍耐着,想着等林屿处理好伤口了,再和林屿算旧账。
说实话,早上知道要过来四区的时候,盛耀可从来没想过会有这种意外收获。他过来只是因为盛家最近新发起的公益活动,他揣着点私心将四区一个救济院作为投放点而已。
一大早过来,他也只是想看看那到底是什么地方。他想看那里的设施怎么样,附近的环境怎么样,里头的工作人员和现今留下的人又怎么样。
来的时候他想着,其实就算知道了,也已经很晚了。
但现在看来,很合适,一切都是正合适的时候。
车子顺着通往主城区的大道一直走,林屿瞧着车窗外愈发熟悉的风景,终于开始觉得有些害怕了。他转头主动问盛耀,“这是去哪儿?”
“回家。”
“回家?”林屿惊恐,要不是怕疼,得当即跳车,“我说了我会赔钱的……我有很有钱的朋友!”
“实在不行,我们走法律程序吧?”
“……”
盛耀深呼吸,原本是想要继续忍耐的。
但失败了。
他转头看向林屿,咬牙切齿,“你要跟我走法律程序?你拿什么跟我走法律程序?你现在的身份,法律认可吗,你还敢跟我谈法律?”
他怒气和怨气一样重,原本是想冲着林屿再输出几句的,却不想林屿被他说得飞快红了眼睛。而一看林屿红眼,他立马就哑火了,手足无措想要解释说自己没有凶人的意思,先听着林屿用委屈的带着哭意的声音念叨,“可是我不想回家……我不想回去……”
盛耀一怔,赶紧就想辩解说是回自己的家,不是林家,但林屿那边又抢先了。
“我自己会还钱的!”
盛耀攥着拳头压住了再次让林屿闭嘴的冲动。
司机把车开进车库,库门降下来,盛耀就硬擒着林屿的手腕把人拖着往里走。林屿不怎么配合,他回头看一眼,还被迎着视线瞪了。他于是也不多说,捞起人扛在肩头往电梯那边走,路上听着林屿闹说这个姿势不舒服,才慢板拍的把人抱进怀里来。
和还在抽条的林屿不同,盛耀有基因优势,身量尤为高,他双手托着林屿的屁股把人抱小孩儿一样的捞怀里。林屿上身没有依仗,就不得不双手缠着他的肩颈,羞得涨红了的脸蛋刚刚好杵在他面前。
因为两个人距离太近了,林屿这种脸皮薄的硬是憋着大气不敢喘,于是肉眼可见地,脸蛋连带着耳朵根都红了起来。
看得盛耀就只想咬一口。
但现在做这档子事,肯定是不合适的。盛耀还想着自己叫来的医生等在楼上,林屿的伤口急着要处理,他现在要给林屿脸蛋上留点印,那肯定会叫林屿闹着不愿意再见人。
他板着脸把林屿带回房间里,扭头从衣帽间里找出来一套自己平时穿的休闲裤和t恤递给林屿。
这头林屿刚刚站定了半分钟,一把手里的衣裳抖开,看着那长度开始愁眉苦脸,“这个太长了,我就穿我自己的。”
“你要不要看看自己现在是什么难民德性?”
林屿抿唇,老老实实抱着盛耀的衣裳去卫生间里换了。他出来的时候有些难堪,因为衣袖裤腿都挽了好几圈,尾端沉甸甸坠着,宽大的衣摆和裤腿让他觉得自己看起来有点太窝囊了。
但盛耀不那么觉得。
他双手抱胸,装模作样地靠门站着,不动声色的扫过林屿露出来的纤细脖颈和锁骨,然后顺势往下又瞧着那两只细瘦的腕子看了看。他暗自握手,估摸着林屿的手围做了个圈住的动作,很快便觉得心水了,脸上露出点笑颜色,让林屿跟他去客厅,医生已经等在那里。
该说不说,将近半年时间没见,盛耀发现林屿是有点变化的。
离了林家的庇护,林屿明显是吃了不少苦,大概因为在外面奔走,脸蛋皮肤不如以前那么嫩气了,五官棱角也更为分明。要说以前,林屿是有种雌雄莫辨的漂亮,现在么,更为英气俊朗了些,尤其正在迅速抽条的时候,单薄的即将褪脱的少年气还衬着,模样就更为吸引人了。
一看林屿这样子,盛耀都开始纠结,林屿假死或许其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毕竟离了林家那两个变态,很多事情他都不必再过多担忧,加之林屿在外面努力过活虽然是辛苦了些,但少年人么,总归是需要点锻炼的。
盛耀本来是这么想着的,直到医生撩起林屿的裤管想要帮林屿处理腿侧的擦伤的时候,他突然就看见那条长长的缝合的痕迹攀附在白皙的皮肤上。因为时间还没能走得足够远,增生一周泛着浓重的紫红,那痕迹清楚的足以让他看清缝合的针口。
林屿是看习惯了,但医生明显没想到盛耀带回来的小少爷身上会有这种痕迹。他忍耐着没有回头看盛耀的表情,只从客厅的气氛意识到这大概是盛耀也不知道的事情。
意识到这一点,医生就有点冒冷汗了。他加快速度,尽量小心翼翼地把林屿胳膊和腿上的擦伤都处理好了,贴上防水敷料,然后飞快叫助理拎上自己的工具箱走人。
客厅门关上那一瞬间他看见盛耀漆黑一片的脸色,下一秒,男人的低吼声从门缝中传出来。
“我是不是跟你说了!吃了亏就跟我说!你能不能有点自觉?什么权利是你能用的,你自己没点数?!”
“你冷静一点,不要生气,这个根本就不疼。”
林屿心平气和,隔空冲盛耀做了个“消消气”的手势,然后不管盛耀有没有消气,先把裤管放下来了。他倒不是怕盛耀看着生气,就是那个缝合的痕迹确实是太丑了,他自己看着也不太喜欢。
把腿遮住了,他这才得空跟盛耀解释,“我那时候就是觉得不太好,因为我们毕竟是合作嘛……”
被那句“合作”气到了,盛耀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骂谁傻逼。他想起来自己去找林屿说要合作订婚的那天,早上,林正清就来他家跟他父母谈要把林屿交给他们家的事情了。
交给,盛耀不知道这么说合不合适。他试图将林正清的意思用一个更为委婉不伤人的方式表达出来,但实在是困难,毕竟现实就是“卖掉”。
那时候林家有一个很重要的审批被卡住了,林正清以此为条件,想要把林屿卖给他家。他清楚记得父母听见这事时不赞同的表情,但他站出来答应了。
因为他知道,就算他不答应,那林屿也会有下一个“买家”。
任何一个能够帮助林家搞定这次审批的家族,都可能成为林正清游说的对象,他能答应下来,也全是因为盛家在林正清心里的排位足够高而已。
他答应和林屿联姻,但又担心尚在成长中的少年人会觉得伤自尊。于是他主动找到林屿,说自己想要留学,家里给的条件是在出去之前他必须要有一个婚约对象。
“我们合作一下,你跟我订婚,让我能走人,我帮你搞定你们家那个审批。”
具体是什么审批,其实当时的林屿根本不清楚。他只是看着那段时间哥哥们和父亲总是因为工作而奔走,回家的时候满脸倦容,甚至累得坐在沙发上都能睡着,于是他就答应了。
想起当时林屿的傻样,盛耀就觉得恼火。可偏偏坐在沙发上的人又灰头土脸的,看着可怜兮兮,烦得他只能又拉着人往房间里走,“去把自己洗干净。吃过午饭了没有?我叫人弄点吃的,一起吃一口。”
“我没什么时间了。”林屿拧眉,认认真真跟盛耀解释,“我还得回去上班呢,把客人的蛋糕砸了,要上门给人家道歉。而且今天店里很忙的,我要回去……”
话说到一半,林屿的声音就被咕噜噜的肚子响打断了。他涨红了脸对上了回头的盛耀的视线,嘴硬,“不是因为肚子饿才叫的。”
“是么。”盛耀没什么感情的扯了扯唇角,“没事,那你看着我吃。”
餐厅两个门都有人守着,林屿也明白这是没有盛耀松口,自己一定走不掉的意思。他表面上老老实实坐在盛耀手边的位置,实则暗暗抗拒着不愿意服软,哪怕佣人已经换了几次菜,他也忍耐着没有拿餐具。
忍着肚子饿不吃东西,林屿觉得这是很好做到的,他一直不是嘴馋的人。只是他看着盛耀吃得香,饥饿的感觉便愈发浓重,最后那种饥肠辘辘的感觉都让他忍不住想要吞咽唾沫了,是为了避免被盛耀听见了遭受嘲笑,他才努力忍了下来。
他忍得辛苦,但盛耀像是毫无察觉。佣人送来的每一盘菜他都仔细品尝过,时不时还给出专业又中肯的评价,他实在是看不下去,只能鼓起勇气指指盛耀手边的装满白葡萄酒的杯子。
“那个,是甜的吗?”
他不吃饭,他只喝一口解解渴就好了。
林屿抿着唇还想继续装下去,但盛耀已经是看透了。他叫来佣人给林屿倒了杯甜酒,度数很低,但对林屿这种平日里被家里管教着滴酒不沾的已经十分够用了。
于是接下来半个小时,盛耀生动的表演了什么叫循序渐进。他先是让林屿尝尝酒够不够甜,看着林屿喝下半杯,便顺势说甜酒和某道菜的适配度很高。
极具眼色的佣人顺着盛耀的话将菜送上来,林屿点点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说只尝一口。
然后一口尝完,盛耀又劝着他去尝自己的酒。
杯口被少年抿着浅尝一口,盛耀顺手把自己面前的餐碟送过去,“试试这个,风味不一样的。”
林屿点头,已经有点晕乎了,但仍旧提醒自己,只尝一口。
最后他是把好多菜都尝了一口。
混搭的酒,但幸好食物都足够清淡味美,林屿胃里没那么难受,就是人晕乎得厉害。他捂着嘴小小打了个嗝,眨巴眨巴眼睛看向盛耀,一双眸子又湿又软,“我什么时候能回去上班?”
盛耀一手撑着下颌,偏头看着林屿,假笑,“你过来,我现在带你去上班。”
林屿老老实实点点头,扶着椅子起身,歪歪斜斜朝着盛耀走过去。他就知道,盛耀真的是个好人,帮他揍林桉不说,现在请他吃东西,还送他回去上……
长臂一伸一把把晕乎的人捞住了,盛耀脸上笑意扩大,并且变得尤为真切。
“走,先洗干净,再上班去。”
今天把班上了,尽快把婚事提上日程,免得夜长梦多。
林屿半醉半醒,盛耀终于把人带回了自己房间里。
因为林屿身上有摔倒时候撞出来的淤青,他担心长时间泡在热水里会涨疼难受,于是只把人放在床上剥光了,然后用热毛巾把林屿的身体仔仔细细擦过一遍。
林屿不老实,趴在床上想躲,但身体又实在沉重。他皱着脸蛋小声哼唧发牢骚,屁股被拍过一巴掌,才终于不情不愿地安分下来。
半醉的人安分了,可盛耀又实在辛苦。他拉开林屿的腿去擦腿心那朵肉花,湿热的毛巾碰上去,被他擒着的小腿就哆嗦一下。他也分不清这是难受了还是敏感,只能控制着不去把穴剥开了擦更里头的位置,免得林屿跟他闹起来,又要让他觉得难办。
好不容易把人收拾干净,盛耀额角都浸出汗来。他拧眉看了眼身体清爽了便自觉钻进被窝里的少年,咬着后槽牙撂下一句“给老子等着”,掉头又进了浴室里。
衬衫西裤丢了一路,盛耀进浴室冲了个澡,再出来,这次连浴巾都没围一条。走过来的路上,他胯下半勃也已经很有分量的阴茎就挂在那晃晃悠悠,模样极为丑陋狰狞,但他本人接受得十分良好。
他朝着大床走过去,雾蓝的床品将少年的脸蛋都衬得格外白。他先没伸手摸,低头用唇碰了碰少年的脸蛋,然后故意伏在人耳边低声叫,“林屿?”
等迷迷糊糊的人应过一声,他眼里泛出点笑颜色来,故意说:“被子掀开,屄给我看一……”
“啪——!”
清脆的巴掌声让盛耀被硬控好几秒,他揉了揉自己的脸,脸色没垮,但在心里已经认定了自己这一巴掌是替林程和林桉挨的。
真的应该被甩耳光的是那两个变态。他又不是林家人,不一样的,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很好的家庭氛围熏陶,怎么能做出那种会被打脸的事情?
这么想着,盛耀还是心安理得的上了床。
他缓慢掀开被子,用一种拆礼物的心态让少年赤裸的身体呈现在自己面前。那是副漂亮修长的身体,和他这种常年坚持健身的人不同,少年尚且在抽条中的身体带着浓重的十分勾引人的脆弱味道。
薄而柔韧的肌理覆盖过每一处,因为是双性人,只胸脯和腿根会稍微会有些软肉,能给人绝佳的抓握感。中午的事故在白皙皮肤上留下不少痕迹,敷料的存在也让少年的身体看着有些脆弱可怜,可盛耀实在是按捺不住了。
他低头亲吻少年的唇,捏着下颌稍一用力,他的舌尖便可以轻而易举的突破唇舌的关卡长驱直入。
柔软滑腻的舌尖被他勾住牵绊着,只尝一口,他就忍不住连带着少年嘴里的涎水都狠狠搜刮过。有嘤咛的声音从两人厮磨的唇间泄露出来,他听着也只觉得更为兴奋,大手从细窄的腰腹抚摸到胸脯,白皙皮肤中间缀着的樱红的肉粒被他用指腹捻着好一番揉弄。
双性人单薄的乳肉被揉捏推挤出肉欲的波痕,奶尖一被逗弄过,就硬得宛如熟透的石榴籽。盛耀呼吸逐渐重了,虽然舍不得,但最后舔了口林屿的唇角,还是离开了,顺着细长的颈子一路往下吻过去。
唇舌在细腻的皮肤上蜿蜒出湿痕,盛耀已经感觉到自己的阴茎硬得在颤抖。他一手攥着急色的东西狠狠揉了把,爽利伴随着涨疼,让他头脑发热,愈发难以冷静。
直到少年的奶尖被他含进嘴里,他的舌尖抵着胸肉反复舔舐吮弄。更是滑腻的乳肉被他吮出下流水声,躺在床上的少年像是难受一般断续啜泣,他心领神会,大手往下摸到了秀挺的小肉棒,指腹压着马眼搓弄几下,很快爽得人发出极为轻微的淫叫的声音。
心里清楚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好像是叫睡奸,但盛耀又为自己开脱,他和林屿早晚是要结婚的,现在做了又怎么了?
真正过分的应该是林桉那个混球,明明名不正言不顺,但把人迷晕了也得做那档子下流事。
甚至都不顾这是自己的亲弟弟。
有那两个混球打样,现在盛耀觉得自己做什么都算不得过分了。
于是他拿过枕头垫在林屿腰后,直接将林屿的穴剥开了。
早已经被人反复舔弄淫玩的穴,但有这小半年的空窗期,从那模样已经是完全看不出来了。
粉白的肉唇娇嫩柔软,剥开的穴缝是漂亮欲色的粉,顶端尚且没能吐露出来的肉珠子小心翼翼的躲着,只是看着的话,盛耀都觉得那是口极为干净纯白的穴。
但他只舌尖抵着屄缝稍微舔一口,底下的屄眼儿就熟练顺从的哺出些淫液来。清亮的汁水被里头的软肉推挤着往外,穴口那一圈粉嫩的淫肉水光淋漓,他将舌尖递过去一刮蹭,便感觉自己是被吮着在往里。
动作确实是有些不受控制,盛耀甚至将脸都贴得离林屿的穴近了。他用鼻尖轻轻蹭了蹭湿红的屄缝,结果往前的时候不小心碰到阴蒂的位置,激得林屿淫叫声都拔高了些。
柔软甜腻的呻吟已经是带了些淫荡的味道,盛耀都有些憎恨林程和林桉比他先享受过这些。他拧眉,又觉得其中也有林屿不够小心的原因,于是抱着要教林屿知事的念头,舌尖凶狠的钻进了紧致柔软的穴眼里。
穴口软肉被撑开了,舌尖抵着一舔,就变成薄薄一片。他迫不及待往里钻进去,途中还给自己找理由是为了给林屿扩张,待会儿才不会难受。
有了扩张的名头,盛耀动作就更放肆了些。他舌尖往里勾着阴道浅处的穴肉舔舐逗弄,但要再往里碰到处子穴那一层纤薄的膜,便又控制着不愿意再往里了。
他只是反复用舌尖戳弄那个地方,逼得林屿颤抖着低泣,听声音是比之前大了不少,他一估摸就是快要真的醒过来了。
林屿要醒来了,盛耀也很期待。他更为动情的舔舐林屿的穴,舌尖在穴道浅处进进出出反复插弄舔舐,本就汁液充沛的嫩穴很快被他搅弄出情色的水声来。
他还想继续的,可偏偏林屿的嘤咛声明显是被控制住了,像是睁眼的少年仍旧不够清醒,尤在适应现状,但又因为身体的感受而惊愣住了。
就是这时候,他又沿着林屿的身子一路亲吻上去。他最后的目的地是林屿的唇,从极近的距离看着那双睁大的眼睛的时候,他毫无心理障碍,捉着林屿的手往自己身下递。
“可算是醒了,先来帮我摸摸。”
手里被塞了根热硬的肉物,沉甸甸的极为有分量,林屿下意识想要环握,还发现自己一手根本握不住。
他没有太多出神的时间,很快被盛耀的闷哼声给惊醒了。
一听那情色暗哑的闷哼,林屿就反应过来自己攥着的是什么东西。他惊叫一声想撒手,可盛耀不让,男人的大手罩着他的手,硬逼着他将自己的阴茎握住了缓慢撸动起来。
手心贴着滑腻但又青筋虬结的屌皮,被带着往下的时候经常会碰到男人鸡巴根部的耻毛,林屿又羞又气,涨红了脸冲着盛耀低吼,“松开、快点松开!你变态!我不摸!”
“你不说你要上班?反正我们以后要结婚的,你暂时把这个当班上不好吗?”
“……你是不是有病!”
林屿炸毛,可下一句冲盛耀输出的话出口之前,先被盛耀弄得叫出了声。他眼里泛出些水光来,不敢相信盛耀刚刚竟然用膝面顶了他腿心的穴,柔嫩的地方被压着,阴唇挤弄,给他带来怪异的感觉。
脑子里嗡嗡的,林屿明显没想到自己能发出那种淫荡的声音。他羞耻得受不住,又觉得盛耀真的是有病,“我不跟你结婚……呜、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结婚?你清醒清醒……!”
盛耀嘴唇动了动,还是没好意思直接说喜欢你这种话。他定定的看了林屿本分钟,解释,“跟我结婚,就不用吃苦了。”
“……”
林屿发现盛耀真的是个很怪的人,趁他喝了酒对他做这种事情,明明像个变态,但现在说话,又像是为了他好的样子。
他面露为难,但心里确实是可耻的心动了。毕竟这段时间上班确实是辛苦,拿到的工资也给他一种自己就是廉价劳动力的感觉,如果能和盛耀结婚,就如盛耀所说,他真的不用再吃苦了。
可是这样对盛耀好像很不……
“呜——!”
林屿纠结的事情还没能得出个结论,盛耀已经按捺不住了。他撑开林屿的双腿,腰胯下沉,阴茎自然而然离开了林屿的手,硕大的龟头就抵在林屿穴口。
他怕林屿会拒绝自己,于是先不管不顾含住了林屿的唇瓣,呻吟和呜咽都被他堵住了,他终于挺胯操进了林屿穴里。
嫩屄被撑开,粗壮肉物长驱直入,让林屿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快变成两瓣了。他在剧烈的刺激下紧紧攀着盛耀的肩颈不敢松手,可眼里浸出泪花的时候,他又突然意识到盛耀话里的漏洞。
结了婚也要吃苦的!小屄被这么狰狞的肉棒撑开一点都不好受,做爱就是吃苦!
林屿不想吃讨生活的苦,但同样不想吃结婚做爱的苦。
他被盛耀掐着腰按在身下,腿心的穴被粗硬肉刃凿开的感觉让他根本无法适应。他条件反射一般紧紧攀着盛耀的肩膀,被顶到更深的地方,便不管不顾咬着盛耀肩头的皮肉不松口,说不清是被刺激狠了无法控制,还是想用这种法子逼迫盛耀停下来。
但如果是后者,林屿确实是打错算盘了。
盛耀本来就在兴奋的时候,肩头传来的疼痛也只让他更加难以自持而已。他喘着粗气把阴茎往林屿穴里送,绞紧的穴肉咬着他近乎让他寸步难行,可他就是铁了心要操进去,于是一手抓捏着林屿的臀肉将人往自己的肉屌上按,勃发偾张的肉物才终于得以进到温暖紧致的穴眼里。
林屿一开始还能叫两声,但被撑得狠了,便只能咬着盛耀哀哀的哭。他十指张开了在盛耀脊背上抓挠,因为肉穴被完全打开了,硕大的龟头直接杵在他的最深处,那感觉逼得他快要抓狂,断续的哭声从喉咙里挤出来,控诉盛耀只是话说的好听。
“你现在还不是在让我吃苦……!”
只是进入而已,盛耀已经爽极了。他呵气滚烫,反复亲吻着林屿面颊上蜿蜒开的泪痕,明显是觉得这种负距离的接触就是有着拉近距离的作用。
可冷不丁听见林屿控诉的话,他纳罕,心说怎么能这么算?
“这个怎么叫吃苦?”
搭在肩上的手被拉了下来,盛耀强行逼着林屿去摸被自己的鸡巴操开的穴。颤抖瑟缩的指尖被他按在汁水淋漓的穴口处,他忍耐着没动,只是鸡巴杵在里头便止不住的直跳,一副急色模样,让他有些跌面儿。
他面上还端着,只是看着林屿的时候,眼神格外炙热,“你流了很多水,很快就会舒服起来的。”
林屿满脸的不相信,于是盛耀也没多犹豫,自己顺着湿软潮热的屄缝摸到阴蒂去,直接揉得林屿咬着下唇也压不住淫叫声,原本因为涨疼而可怜巴巴软下去的小鸡巴也在这刺激之下很快硬挺起来。
充血的肉棒硬得直挺挺的,模样依旧漂亮可人,不像他自己的,还没起反应只是蜷缩着的时候,就已经足够狰狞。他松开阴蒂去抚慰林屿的阴茎,敏感点被照顾好了,含着他的肉穴便很快活络起来,穴里淫肉在快感中疯狂推挤蠕动,吮着他的阴茎侍弄得极为热情。
林屿没想到自己的身体这么敏感不经弄,想着自己刚刚才闹过,这会儿就算爽了也不想给盛耀太多反应。他咬得下唇泛白,被盛耀捏着下颌打开了,下一秒,盛耀的舌尖就探进他嘴里去,在他清醒的时候和他接了个极尽下流情色的吻。
齿列和软舌都被舔舐深吻,不断有黏腻的呻吟泄露出来,听得林屿自己都面红耳赤。他本来就是面皮薄的人,更何况现在是和小半年没见的未婚夫上床,反应淫荡的肉穴和两个人唇瓣间发出的水声让他有些无地自容,热气从脸蛋上冒出来,原本白皙的皮肉很快变得粉嫩了,透着股格外诱人的情欲味道。
小屄里的淫肉已经变得活络了,盛耀终于不用再继续忍耐,可以按着人狠狠地操。他动作不加克制,肉刃次次全根没入,就奔着穴道尽头的胞宫去的。
可偏偏被他按在身下的人还一无所知,胳膊伸长了艰难的攀着他的肩膀,用带着哭意的声音为他为什么要这么重,“唔、小屄要被操坏了……”
哪怕是正面进入的体位,可林屿依旧被盛耀顶得身子都不住耸动。他实在是经不住盛耀那么凶狠的顶撞,只能主动将唇瓣送到盛耀面前去,供盛耀深吻舔舐。
问题是哪怕他做到这个地步,盛耀依旧没有要减缓力道的意思。
恶劣的男人大概是早已经知道了他的打算,对他的示好全盘接受,但就是不给他说话提条件的机会。他已经被吻得要喘不过气来了,可埋在他穴里打桩的粗硬肉屌还兴致昂扬,龟头撞在深处,终于在他快要窒息身体都变得疲软的时候,一鼓作气狠狠操进了他的胞宫里。
肉穴深处被打开的那个瞬间,林屿爽得眼睛都要翻白。他根本无法保持清醒,身体在一瞬间从疲软的状态陷入到极致的快感中,热精从呤口喷发出来,连带着底下的穴都吐出几股淫液。
性事好像才开始没多久,但林屿的身体已经被弄得一塌糊涂。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这么熟练地陷入情欲,只羞耻于自己的放浪敏感,然后很快被盛耀操得眼泪都不住往外流。
过于激烈的刺激让清醒着的少年根本无法承受,盛耀看出来了,但就是享受着少年被自己操得表情都无法控制变得淫乱的模样。他低头含吻着少年的奶尖和胸脯软肉,唇舌从锁骨滑到细长的热汗涔涔的颈子,牙关卡着小巧的喉结磨了磨,不经弄的人很快便哭叫着再度射了出来。
精液喷洒在两人的下腹处,盛耀挑眉,“这么敏感?”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林屿潮红的脸蛋,念着林屿身上还贴着几片敷料,不敢把人摆弄成跪趴的姿势,只能捞着那把细窄的腰肢起身,把人抱在怀里上下颠弄起来。
“唔、我不……我不要这样……你进得太深了……”
骑乘的姿势,穴里的阴茎都因为自身的重力而再度往里钻了点。林屿颊侧满是热汗,因为身子被颠弄的过程中无法保持平衡,不得不抱着盛耀的肩颈来维持自己的身子稳定。
两个人那么近的距离,他根本不好意思去看盛耀情事中的脸,只能埋着脑袋,可偏偏眼睛一转,就看见盛耀沟壑分明的腹部肌肉,视线顺着肌理线条一走,就是性感的腹股沟位置往下汇聚的线条了。
只看一眼,林屿便觉得自己的脸蛋快要烧起来了。他慌张移开视线,可糟糕的是他的动作全程都落入了盛耀的眼里,于是他的手又被擒着拉下来,不等他抗拒,就被结结实实按在了男人鼓胀饱满的胸肌上。
“——!!!”
林屿瞳孔地震,咬着牙想要将手抽回来。他太着急了,想跟盛耀说自己可不是这样的人,但盛耀这个独断专行的混球依旧不给他辩解的机会,将他压在怀里含着他的耳垂舔吻撕咬,含混的声音就从极近的距离钻进他耳朵里去,让他避无可避。
“羞什么?我们要结婚的,你不仅可以看,摸也可以。”
“这个手感,喜欢吗?”
林屿摇头,满脸的慌张无措,“我不、唔!”
“在我的床上,不能撒谎。”
肉屄被顶得啪一声响,大股的淫液直接被榨出来,林屿都能感觉到男人鸡巴根部的耻毛扎的自己阴唇刺痒了。他无暇再继续辩解,很快被操得整个人都沉溺在情欲中,浑浑噩噩,热液不断从穴里流出来,将两人交合处都弄得湿黏一片。
他再说不出连贯的字句,只能被迫撑着盛耀的胸肌,任由粗长的肉刃不断在他穴里进出操干。敏感的刚被开苞的肉穴被操得汁水四溅,他在尖锐密集的快感中身子发软,最后是趴在盛耀怀里被射了一肚子的热精。
被内射的感觉让他低泣,他搭在盛耀肩头的手都不自觉地收紧了。狭窄的穴腔含满一泡浓精无法吐出,他忍不住哀声的哭,感觉自己胳膊都快要抬不起来了,可堵在穴里不愿意出来的阴茎竟然很快便再度硬起来。
他摇头,想说自己不做了,这差事实在是太苦了,可盛耀摸摸他的穴,又故意将屄缝都揉出水声来,激得他重新咬紧了盛耀的阴茎,最后被堵着唇瓣狠狠操干不停。
“还苦吗?嗯?做爱还苦不苦了?是不是很舒服?”
双腿都架在盛耀的臂弯里,林屿只有屁股挨着盛耀的腿面。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穴里进出的肉物有多狰狞可怖,茎身虬结的青筋和冠状沟每次都刮蹭着他穴里的软肉,将他里头的淫液都带出来不少。
这个过程中,原本盛耀射进去的精液也被勾绊出来一些。他有感觉自己的穴腔像是放松了,可盛耀没让他庆幸太久,很快伏在他耳边说待会儿再给他喂新的进去。
他被那个词羞得眼睑发颤,被泪水打湿的卷翘眼睫将阴影投在瞳孔里,让他本就脆弱可欺的模样更加动人了。
盛耀看一眼,就鸡巴硬了几分。他忍不住凑近去亲了亲林屿的眼睛,跟林屿强调,“我们会结婚的。”
谁也不能拦他。
话音落下,看出来林屿欲言又止的模样,盛耀脸色一垮,捞着林屿的腰肢将人按在自己鸡巴上。
粗屌撑得少年紧窄的肚皮都显现出痕迹,他心满意足地看着被操得说不出话来的人,补充——
林屿也不能。
之前就是他给林屿太多选择的机会了,才会走到那个地步。
被昂贵的前未婚夫带回家当天就被操了个天昏地暗,林屿有点怀疑人生。
他累得起不来,于是趴在盛耀怀里睡了个午觉。等到再醒过来,已经是黄昏时候。抱着他的男人一手拿着平板在办公,他没有半分心思去欣赏那张架了防蓝光眼镜之后显得格外斯文俊美的脸,先被自己遗忘的事情吓得突然坐起身。
“我的手机呢!”
盛耀神态自然,丝毫不觉得自己把人操得筋疲力尽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他胳膊伸长了从床头柜拿过屏幕碎成渣的手机,只给林屿看了一眼,就又放了回去。
“应该是摔跤的时候被碾到了,质量太差,已经开不了机,我叫人送备用机过来了。”
林屿可不敢再等备用机了。
他借了盛耀的工作手机,登录自己的社交账号,果然看见老板已经给他发来一连串的消息,往前翻,还有不少未接来电。
他脸色唰地白了,点开一条语音,结果默认免提播放,恼怒至极的老板的骂声在房间里炸开来,吓得他赶忙又将语音关闭了。
但也已经晚了。
盛耀先没说话,摘了眼镜,很头疼地揉了揉眉心。他薄唇抿成一线,像是想要忍耐的,但最终还是失败了,于是问林屿,“你老板怎么回事?”
“是因为我耽误了很重要的工作……”林屿埋着脑袋,老老实实认错。他不敢点语音条了,只能转文字。
消息读了个大概,林屿看见老板说已经找别人给工作室送蛋糕过去赔礼道歉了。但因为误了和工作室约定的时间,加之临时补送过去的款式根本不是工作室原本定的,所以老板只能免单,并附送了不少甜点。
事情像是解决了,但林屿依旧心如死灰,因为老板在后面补充说今天的损失都是由他造成的,所以这些蛋糕点心的钱以及二次补送的人工费会全部从他的工资里扣。
甚至因为他无故缺了半天班,他没了全勤奖不说,还被罚了一周工资。
“……”
林屿面无表情,把手机塞回了盛耀怀里。他掀开被子,后知后觉自己身上居然一片布料都没有,但也没什么反应了,套上盛耀的衬衫就想去找衣服出门。
盛耀还靠坐在床上,看着林屿的动作,仍旧老神在在,“怎么了?”
“我要走了,明天还要上班。”
“……上班?”盛耀惊讶,睁了睁眼睛,明显是有些怀疑自己的听力了,“你还要去上班?”
“你高中毕业证都没拿到,不赶紧准备准备九月份重新回学校去,还要上这个破班?”
林屿一本正经,“我不读了,我现在要赚钱。”
“赚钱?好啊。”
盛耀冷笑,都懒得去摸林屿的额头看看这倒霉孩子是不是没睡醒或者在发烧了,只觉得林屿确实是天真过头。
他先问了林屿现在的工资,然后粗略一算,“等于到手四千一,真不错,你工作八年不吃不喝就能赔上我的修理费了。”
林屿倒吸一口凉气,已经开始心慌了。他想过修理费会很高,但是不吃不喝工作八年才能攒够,于他而言还是有些太超出了。他有些无措,委屈巴巴的盯着盛耀半晌,“谁让你开那么贵的车的!”
盛耀很无情,“严谨一点,我还没开,你直接撞过来,负全责。”
“……”
林屿急得想跺脚,总觉得自己是落入了盛耀的圈套。可事实就是盛耀说的那样,那辆昂贵的跑车停在路边,是他不小心撞在上头了。
但是他骑一个小电驴!能给车子带来多大的伤害呢!
轻轻松松就从林屿愤懑的眼神中读出来上面的意思,盛耀扯着唇角笑了笑,“你觉得四十万能修什么车?”
言下之意就是但凡再撞狠点,那就不是八年不吃不喝能够解决的问题了。
林屿愁眉不展,想问盛耀为什么不能分期久一点,但又知道问了也是白搭。他知道盛耀的意思,是想把他留在家里,之后再送他回学校去。
可他一点都不想那样。
如果真的和盛耀在一起,以后肯定会再见到林家人的,甚至宋元还会和宋元碰面。毕竟盛家在首城确实是底蕴深厚的老贵族了,许多家族有活动事务都会给盛家人递帖子。
林屿一点都不想在这时候再见到那些人,他好不容易才接受自己以后会在糕点店打工过活的。在他的预想中,真要和那些人撞见,那也得是他的生活更加稳定之后,他可以像个成熟的大人,情绪稳定的和那些人遇见。
而不是像今天,只误以为盛耀要把他送回家去,就止不住呜咽。
他不想在那些人面前表现得那么窝囊。
林屿情绪低落,但也知道自己拗不过盛耀。他等来了自己的新手机,把卡换过去之前,特地和盛耀确认过新手机是不是也算在债务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将对盛耀的印象拉得再低一点。
这确实是个混球。
他不愿意和盛耀躺在一张床上,于是抱着手机去了落地窗前的沙发上蜷着,胆战心惊的给老板编辑消息,说自己家里有急事,需要请一周假。
一周,应该足以说服盛耀放他离开了吧?
等待老板回复的时间里,林屿一直提心吊胆。他怕老板直接拒绝,可没想到,老板竟然还算平和地问他请假原因是什么。
他想了想,认真回复。
【我哥哥得了绝症,没有多少时间了。】
好歹算是请到了假,林屿没有对两个兄长抱有一丝一毫的歉意。不管怎么想,他都觉得那两个人被他献祭也是活该。
眼盲心黑,四舍五入,那就是绝症了。
之后几天,林屿就住在盛耀家里。盛耀回国之后自己住一栋,不用每天和盛家父母照面,林屿也觉得轻松不少。只是他还是困惑,不明白盛耀为什么要将自己留下来,毕竟他俩之前的婚约也只是基于合作,按理来说,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确实不应该像现在这么拉扯着。